1.报名时间
(1)注册时间:12月5日10:00起。
(2)报名时间:12月9日8:00至12日12:00。
(3)审核时间:12月9日8:00至13日17: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和审核截止时间:12月13日17:00)。
(4)交费时间:12月9日8:00至14日24:00。
(一)注册。
考生报名前须先注册(在我区参加2022年下半年笔试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除外),注册时间为12月5日10:00起。考生通过电脑浏览器输入网址//ntce.neea.edu.cn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同)“报名系统→广西(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1次,如考生手机没有收到短信验证码,可以通过报名网站上的“在线客服”寻求解决。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途为找回密码和接收重要信息等,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慎重更换。
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除了直接输入网址,还有2种登录方式:
1.从“中国教育考试网”网站(//www.neea.edu.cn)“考试项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登录。
2.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www.gxeea.cn,下同)“系统导航→考试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登录。
(二)报名。
所有考生须于12月9日8:00至12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正确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进行报名,逾期不安排补报名。考生应对本人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让他人、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等单位代为报名,或填报信息有误、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不能认定教师资格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交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三)考区设置。
面试在全区14个设区市设置考区。考区即考试所在地,报名完成后不能再更改。符合在广西报考的考生,可选择任意考区报考。但小学特殊教育、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特殊教育(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特殊教育(高级中学)等科目只在南宁考区开考,报考以上科目的考生,只能选择南宁考区,如果选择其他考区,将无法参加考试。
(四)报名信息审核。
报名信息的审核结果不进行短信或电话告知,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自行关注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即可交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填写正确的信息,并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成功提交报名信息,恢复“待审核”状态。未按时间要求提交正确报名信息和交费的将视为放弃报名,不安排补报名。
2.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学历条件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在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生。
(4)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均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相关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且在2年有效期内。
(二)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以及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以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未具备上述学历条件的:
(1)符合以下情形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按就读的学历层次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三年制)毕业班学生、专升本本科阶段学生。除此以外的其他年级学生不得报考。
(2)只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不得报考其他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3)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中职教育等),尚未取得毕业证书者不得报考。
3.报名入口
4.信息来源
原文标题:广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www.gxeea.cn/view/content_1013_2866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