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花千坊

2022年贵州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时间:2022-10-21 15:49:00   来源: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字体: ]

#房地产评估师考试# #2022年贵州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忧考网从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022年贵州房地产估价师报考工作现已开始,报名时间:10月20日-24日,考试时间:11月12日-13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报考人员: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办房函〔2021〕42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2〕343号),为了做好2022年度我省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设《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4 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1、《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港澳台居民报考问题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 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则在我省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20日上午9:00—10月24日16:00


  2、网上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10月20日上午9:00—10月24日18:00


  3、缴费时间 2022年10月20日上午9:00—10月25日16: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2年11月7日上午9:00—11月13日14:05


  5、考试时间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属地化要求


  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贵州省只接受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贵州的报考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1、凡身份证号为贵州省(身份证号为52开头)的考生直接正常报考;


  2、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52开头)但已具备贵州省户籍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贵州省户口簿(户籍证明),方能报考;


  3、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52开头)但在贵州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交纳社保(至少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三险)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方能报考。


  (二)为减轻应试人员跨省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非52开头),无贵州省社保但在贵州居住,需在贵州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方能报考。


  (三)报名程序


  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对贵州省建设类考试报考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的通知》(黔建人字〔2019〕47号)要求,报考人员需提前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考试实名制认证系统”(//gz.rz.zjcloud.net.cn),完成身份信息、学历信息实名制认证后,方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若已办理,则忽略此步骤。)


  2、登陆“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sdgjs.oumacloud.cn:8085/gzgjs),按报名系统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接受网上资格审查。网上审查通过即可缴费,缴费成功的考生即报名成功。


  3、缴纳考试费


  所有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10月25日16:00 前,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逾期视为自愿放弃,则报名不成功。


  4、准考证打印


  在报名平台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规定的打印准考证时间内登陆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所有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大纲和考试方式


  (一)考试大纲


  考试使用《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021)》(以下简称考试大纲),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网址:www.creva.org.cn)下载。


  (二)考试方式


  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纸笔考试。其中,《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2个科目均为客观题,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2个科目为主客观题相结合,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卡上书写的方式作答。


  六、考试要求


  (一)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遵守的规则:


  1.凭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身份信息须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一致。


  2.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


  3.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所有科目考试考场封闭2小时。


  4.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


  (二)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对应试人员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


  2.查验应试人员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3.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


  4.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


  5.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


  6.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其他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七、有关考试的新冠肺炎防疫要求


  应试人员在参加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应仔细阅读本次考试的报名通知、准考证信息、考试机构发布的涉及本次考试的所有温馨提示等相关内容,以及《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提前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按要求做好防控个人准备,考试过程中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积极配合主办方顺利完成本次考试。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为保障资格核查、考务组织、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送达、证书制发等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顺利开展,考试机构将收集报考人员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电子照片、学历、工作单位等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填报信息准确、完整,并保持注册时所使用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提醒信息。考试机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个人信息,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安全。


  考试机构按报考人员填报的上述信息进行考试文书等考试工作信息送达时,发送成功即视为信息已送达。


  (二)考试工作受疫情防控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停止举行,请报考人员予以充分的理解并慎重选择报考。


  (三)有关本次考试全周期的重要信息,将通过“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及时推送,请报考人员保持关注,以免贻误。


  九、考试收费


  (一)收费标准


  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考试费用按60元/科收取。


  (二)发票开具


  缴费结束10个工作日内,财政非税票据将发送至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上,考生可登录贵州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电子票据。


  十、考场设置


  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贵州考区考点均设在贵阳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十一、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一)成绩公布


  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www.cirea.org.cn)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


  (二)证书发放


  证书发放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zfcxjst.guizhou.gov.cn/)。


  十二、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十三、往年保留成绩衔接


  根据《贵州考区关于停止举行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公告》,我省未举行2021年度的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2020年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其保留成绩按照下表对应关系转换至新科目,该科目保留成绩有效期仍按2年一个周期进行管理。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任意1科有保留成绩的,均对应至《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十四、报名咨询


  (一)电话咨询:0851-85360006


  (二)邮件咨询:jst.ldr@guizhou.gov.cn  


  特此通知。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2022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zfcxjst.guizhou.gov.cn/jszx/gggs/qt/202210/t20221019_767753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