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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8月25日-9月1日】

时间:2022-08-16 17:00:00   来源:福建省人事考试网     [字体: ]

#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 #2022年福建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8月25日-9月1日】#】《2022年福建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现已发布,2022年福建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8月25日-9月1日,考试时间:10月22日-23日,©无忧考网小编现将报考信息发布如下:



1、报名条件


  凡符合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点击此链接查看报名条件)//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1072.html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免试条件: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注意:


  1.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2.《规定》第八条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说明:


  1、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实习期不计入工作年限);


  2、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台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2、报名时间


  2022年福建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时间:2022年8月25日至9月1日,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网上缴费手续。


  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网络审核(现场审核)、网络缴费的办法。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


  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用户注册及照片上传(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www.fjpta.com,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注册信息不完善的考生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


  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错误,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登陆、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中国人事考试网-工具下载),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三)选择考试项目、报名地


  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区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四)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请认真填写、核查并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准确无误。报名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自行修改。


  (五)选择办理方式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考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接受现场核查。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应按有关规定接受现场核查。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六)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


  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七)报考信息核查


  1、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查看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方可继续报名。核查不通过的,按照反馈提示要求重新提交正确信息。


  (1)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须在线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


  ①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④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2)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图像(JPG格式);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②符合“免二科”条件的报考人员需上传“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有关证明材料;


  ③其他与“符合报考条件”相关材料。


  2、现场核查


  (1)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须接受现场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


  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


  ③撤回承诺申请的;


  ④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核查不通过的;


  ⑤申请部分科目免试在线核查不通过的;


  ⑥考试组织机构在考前、考中、考后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时,需要报考人员配合核查的。


  (2)现场核查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人工现场核查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见附件一:2022年度福建省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各报名点核查地址、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办理现场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


  ①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②身份证原件;


  ③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


  ④符合“免二科”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上传“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有关证明材料;


  ⑤其他与“符合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八)网络缴费


  1、收费标准。其中《城乡规划实务》按每科72元标准收取,《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3个科目每科按63元标准收取。


  2、缴费使用E缴通公共缴费平台,如遇缴费技术问题请拨E缴通客服热线400-877-1666。


  3、为有效应对日益严峻的疫情,做好因突发情况造成的停考、退费等情况,2022年考试报名发票领取方式发生变更: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不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45个工作日内,我们会在报名网站发布电子票据领取通知,考生通过关注“福建财政”微信公众号进入“财政电子票夹”栏目查询并获取其本人手机号关联的财政电子票据。咨询电话:0591-87615506。


  4、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络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3、报名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