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规定,为保证万州区2022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面试的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顺利参考,现将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
一、所有考生均应申领“渝康码”和国家大数据行程卡,并随时关注“两码”状态。须从7月29日起,每天自行测量、记录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立即在“渝康码”上进行申报更新,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
二、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面试当日,所有考生除符合重庆市和我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外,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下同)重庆市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和电子均可,下同,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面试环节均须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且“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或面试,视同主动放弃资格:
(一)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或面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二)属于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且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三)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四)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或面试前7天内,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五)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或面试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六)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面试当日,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非绿码)的考生。
(七)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面试当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八)进入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面试场所(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四、考生进入资格审查场所后,因体温≥37.3℃,或出现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资格审查的,将被转移至隔离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再进行健康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资格审查条件的考生及时送医就诊,并视同主动放弃资格。考生进入体能测试、面试考点后出现上述症状的,由现场医务专业人员进行健康评估,研判是否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及时送医就诊,并视同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生赴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面试场所(考点)时,应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并做好途中防护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应严格遵守重庆市和我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去人群密集公共场所,外出时佩戴好口罩。
六、考生应按要求的时间提前到达指定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7:00开始可进入考场)。请自备足够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环节时按要求摘口罩外,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面试场所(考点)全程均须佩戴口罩(进行体能测试、面试时除外),做好个人防护。
七、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许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许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理。凡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考生接(收)到参加资格审查电话(短信)即视为认同并签署(见附件)。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如因不符合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面试疫情防控要求,以及其他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面试的,视同主动放弃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面试资格。
九、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了解并遵守重庆市和我区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7天内有重点时段和地区旅居史、经停史的来万返万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单位、宾馆酒店民宿等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一)全国疫情风险等级查询//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或微信关注“国务院客户端”;
(二)重庆疫情防控政策措施(//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index.htm)或微信关注“重庆疾控服务号”“万州疾控微信公众号”查询。
十、万州区2022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和面试人员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重庆市和我区的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如无变化,按本须知执行)。请考生密切关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www.wz.gov.cn/)“公务员招考”专栏或“万州党建公众号”通知公告,掌握最新动态并保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