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 #2022年山西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公布【原司法考试】#】®无忧考网从司法部发布的《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和山西司法行政网发布的《2022年山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得知,2022年山西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已公布,客观题考试6月16日起报名,主观题考试9月24日起报名,具体详情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22年继续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2021-2025年)。我省共有36个放宽地方,具体为:娄烦县、阳高县、天镇县、广灵县、灵丘县、浑源县、云州区(原大同县)、平顺县、壶关县、武乡县、右玉县、左权县、和顺县、平陆县、五台县、代县、繁峙县、宁武县、静乐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吉县、大宁县、隰县、永和县、汾西县、兴县、临县、石楼县、岚县、方山县、中阳县。报名人员户籍在上述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获得法学类专业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获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2年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人员,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或者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情形的,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高等学校法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学历学位证书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2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3.2021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其合格成绩在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2年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2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2022年主观题考试。
4.在我省报名人员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
(二)报名条件认定
1.对于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专业学历条件的认定,要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是否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准。报名时不具有学历学位证书的,原则上不予报名。
2.2022年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毕业证书为:
(1)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成人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颁发的毕业证书;
(2)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由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毕业证书;
(3)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军队院校中就读的学生取得的毕业证书;
(4)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网络教育试点的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远程(网络)教育毕业证书;
(5)符合教育部、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毕业证书。
3.放宽地方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即报名时户籍在放宽地方的,可以按照放宽政策确定的学历条件报考。
4.对于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后仍不能判别的,或者查询不到的,需要报名人员承诺如考试成绩合格,须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须能够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查询后仍不能判别的,或者查询不到的,须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有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