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查询证书编号及发证组别
为提高发证工作效率,请领证人员预约成功后及时截图或通过“广州法考”微信公众号“业务应用”—“业务办理”—“证书领取”—“编号查询”,输入证件号码查询证书编号及对应的发证组别(截图备用)。
(三)现场需提交材料
1.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
2.《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原件;
3.以手机登录或截屏方式向工作人员出示姓名、预约时间、证书编号及发证组别信息。
(四)现场办理流程
1.领证人员按网上预约时间到现场,提前准备好绿色粤康码(穗康码)、大数据行程卡备查,现场扫描“健康通行登记码”并经测量体温正常后,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到二楼大厅取号(按预约或查询反馈的发证组别取号)等候办理。
2.领证人员将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提交窗口工作人员,并出示成功预约信息截图或查询界面。
3.工作人员调取领证人员相关资格证书信息供本人核对,同时审核、人脸比对领证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
4.领证人员核对本人相关信息并签名确认。
——信息正确,领证人员在手写屏用专用触控笔点选“信息正确”,并用正楷字体签名确认;
——信息有误,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处理。
5.工作人员完成审核并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五)注意事项
1.疫情期间,请佩戴好口罩,入场前请按要求测量体温、现场扫描“健康通行登记码”、出示绿色粤康码(穗康码)和大数据行程卡等,同时出示预约截图,便于工作人员查看是否属于该时段已预约人员,一切正常方可进场。
特别提醒:请外省(市)来广州领证的人员,务必提前通过国务院“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小程序(操作如下图)查阅来(返)穗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规定,并主动按要求落实相关防疫措施,现场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相关登记手续。
操作见原文链接:
2.请领证人员带齐相关材料,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来领证,因疫情防控需要,非预约时间段一律不得入场。入场后请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安排办理手续,办理结束请尽快离场。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不得代领。请领证人员现场配合短暂摘脱口罩供工作人员核实身份。
4.如无法在上述期间前来领取证书的,无需进行领证预约操作,只需进行“编号查询”并将查询反馈的“证书编号”及“发证组别”信息页面截图保存(如下图)。待本次证书集中发放工作结束后,再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致电我处(020-83324608)预约领取,我处将结合工作实际另行安排时间发放。届时领证人员仍需按照上述要求提交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5.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请通过“广州法考”微信公众号“业务应用”—“业务办理”—“信息维护”或通过广州市司法局上海花千坊进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点击“信息维护”栏目,按照相关指引完善个人法律职业资格电子档案信息,留下首次信息维护记录(首次登录信息维护系统无需密码),后续如个人信息有变动,请及时登录平台更新维护个人信息。
四、其他
1.现役军人和港澳居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此次一并发放,要求同上。
2.已提交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的申请人员无需进行网上预约和编号查询,《法律职业资格证明书》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3.证书发放期间,我处将携手广州市律师协会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贴心服务送上门”活动,共同为广大领证人员提供律师实习申请办理相关条件、所需提交材料及办理流程等现场咨询解答和指引服务。
广州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2022年4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