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花千坊

关于开展 2022年广西崇左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4-22 15:58:00   来源:广西崇左市教育局     [字体: ]
【#教育# #关于开展 2022年广西崇左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贯彻落实《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2年工作要点》和《2022年广西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精神,积极营造喜迎党的二十大的浓厚氛围,推动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决定开展2022年全市“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无忧考网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image.png

  一、活动目标

  通过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逐步提高学生资助政策的知晓率,有效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营造和谐教育氛围,努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主题

  “青春献礼二十大助学筑梦铸信念”。

  三、活动时间、范围和内容

  (一)活动时间:2022年4月22日—6月10日。

  (二)实施单位:市、县(市、区)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宣传内容: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2.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库区移民子女免学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政策;3.中职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中职奖学金资助政策;4.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政策;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四、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2日至4月30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开展经常性宣传,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如招生、开学、毕业、两会期间)、聚集重点对象、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下沉宣传中心,面向学生、家长、社会公众等群体集中、全面宣传学生资助政策、资助工作成效、资助育人成果、典型人物事迹和热点舆情应对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主要通过举办“青春献礼二十大助学筑梦铸信念”征文、书法、演讲比赛等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三)检查总结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到各县(市、区)、各学校的宣传活动现场进行检查,对措施到位、效果显著、特色鲜明的单位将进行表彰,对措施不力、责任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活动形式

  (一)印发资助政策简介。我市负责提供《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高等学校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电子版,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负责印制成册并分别发放给所属初中学校和普通高中的毕业班学生,确保人手一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内容另行通知。

  (二)校内外宣传。校内宣传“七个一”活动,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撰写一句受助感言比赛;印发关于所在学段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上好一节资助主题班会;出版一期主题黑板报;设置一处资助固定宣传栏;张贴一版宣传海报;班主任对受资助学生开展一次家访活动。校外宣传,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通过当地主流媒体、公众微信号、短视频平台等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各个阶段进行广泛宣传。

  (三)张贴资助宣传海报。各县(市、区)根据教育厅印制的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分别分发给有关学校,各学校要在相应学校校内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市小学(含教学点)和初中学校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市初中学校和普通高中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市初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按每校1套进行张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1套,分别在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按每校1套张贴,在高等学校按每校2套进行张贴;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政策宣传海报1套,在全市普通高中按每校1套张贴,在高等学校按每校2套进行张贴。同时,我市提供《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资料》,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印制并在所辖幼儿园中按每园 1套进行张贴。

  (四)开展资助主题书法活动。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至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获资助学生当中,开展主题为“青春献礼二十大助学筑梦铸信念”的书法活动。

  此次书法活动由崇左市高级中学承办,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开展资助主题征文活动。在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获资助学生当中,开展主题为“青春献礼二十大助学筑梦铸信念”的征  文活动。

  此次征文活动由崇左市高级中学承办,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开展资助主题演讲活动。在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获资助学生当中,开展主题为“青春献礼二十大助学筑梦铸信念”的演讲活动。

  此次演讲活动由广西民族学院附属第二小学承办,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开展资助主题手抄报活动。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的获资助学生当中,开展主题为“青春献礼二十大助学筑梦铸信念”的手抄报活动。

  此次手抄报活动由广西民族学院附属第一小学承办,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开展资助主题漫画活动。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至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获资助学生当中,开展主题为“青春献礼二十大助学筑梦铸信念”的漫画活动。

  此次漫画活动由广西民族学院附属第三小学承办,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九)开展资助主题短视频活动。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至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获资助学生当中,开展主题为“青春献礼二十大助学筑梦铸信念”的短视频活动。

  此次短视频活动由广西民族学院附属第四小学承办,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十)开展印发"两封信"的宣传活动。在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分别编印和发放致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的两封信,通过情真意切的信件形式将资助政策、防诈骗提醒、助学贷款还款途径等内容传达给广大家长和学生。两封信模版内容另行通知。

  (十一)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手册。各地、各学校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手册给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学生,确保人手一册,让学生提前了解和熟悉助学贷款政策及流程,并提前做好贷款预申请工作。宣传手册另行发放。

  除上述活动外,各校可结合自身实际,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是我市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的重要举措,也是向学生、家长社会普及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知识及提升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途径。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各校要在校内长期设立固定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便于学生随时查阅了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主动提供资助政策内容和受助学生成长成才材料,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和专版等方式,将学生资助政策和优秀受助学生的感人事迹传播到千家万户。

  (三)重视人文关怀,确保资助育人落到实处。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近年来学生与外界接触渠道单一,寻求参与感和自我认同感更加强烈。各学校要利用宣传学生资助政策有利时机,结合学生生活、心理和学业、就业的问题,主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将思想引领、人文关怀、情感共鸣融入资助育人全过程,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提升面对突发事件判断力和适应力。

  (四)具体要求。

  1.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一是确保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在校学生全面了解国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的各项学生资助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政策内容。二是把学生资助政策前移一个学段进行宣传,印制《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致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或家长一封信》(各地可根据自身实际适当增加当地出台的一些学生资助政策内容),分别免费发放给所有初中和普通高中的毕业班学生。三是将自治区统一印制的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分发到所属学校,并督促其按要求及时张贴。四是设立资助政策热线电话,为学生答疑解惑,搭建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互动平台。五是组织所属学校开展好资助主题书法、征文、演讲、漫画、手抄报和短视频比赛。

  2.中等职业学校。一是认真做好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二是组织学生参加资助主题书法、征文、演讲、漫画和短视频比赛。三是大力宣传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等资助政策。四是建设学生资助政策固定宣传栏,以多种形式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

  3.普通高中。一是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发放《致高中毕业生或家长一封信》二是组织学生参加资助主题书法、征文、演讲、漫画和短视频比赛。三是大力宣传高中免学杂费、免学费、国家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四是建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发动师生以多种形式在宣传栏上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

  4.初中学校。一是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发放《致初中毕业生或家长一封信》,并配合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二是组织学生参加资助主题书法、漫画、手抄报和短视频比赛。三是建设学生资助政策固定宣传栏,以多种形式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

  5.小学(含教学点)。一是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的张贴工作,并配合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二是组织学生参加资助主题书法、漫画、手抄报和短视频比赛。三是建设学生资助政策固定宣传栏,以多种形式对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感恩和励志教育,宣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资助后成长成才的先进事迹。

  6.幼儿园。配合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五)认真总结,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县(市、区)、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和各民办学校将有关电子材料(包括“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及  2—3张图片等)于6月10日前报送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czszzzx@126.com。联系人及电话∶陆岸香,0771—7870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