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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时间:2022-04-01 10:14:00   来源: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字体: ]

#请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实际专业选择相关专业大类。如考后发现专业不符按照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在报名过程中,如果更改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都将变为新考生,不保留通过科目的成绩。


  四、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


  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考后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对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审和查询社保等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一)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二)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四)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考务流程




  六、资格复核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青海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全面实行考后审核制考前不再进行资格条件审核,请报考人员报名前确认好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果报考条件不符合要求,仍要报名并参加考试,考后将取消成绩或合格证书,并记入诚信档案库。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我中心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协会学会等单位将对本年度成绩合格且可以领取证书人员进行考后报名资格的复核工作,请及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按时进行复核,逾期将影响证书发放


  七、监督监管


  人事考试机构或业务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的,资格证书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人事考试机构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缴费成功后不可修改信息,请考生在缴费前务必保证报考信息正确,尤其是“报考级别”与“报考科目”字段。


  (二)外省考生,需具备在青海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交纳社保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最近半年交纳社保证明照片(缴费情况明细原件),方能报考。无以上证明材料的省外考生请严格按照属地化原则,不允许在青海省报名及参加考试,仍要报名并参加考试,考后将取消成绩或合格证书,并记入诚信档案库。


  (三)老考生请注意:在报名过程中,如果更改报考级别或报考专业,都将变为新考生,不保留通过科目的成绩。


  (四)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携带物品和证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准考证“注意事项”或考前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五)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应试人员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六)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代*试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八)考生须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的要求和安排,关注考前发布的“温馨提示”公告,考试时携带相关疫情防控材料,自备一次性口罩,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量、消毒工作及身份核验等程序。


  九、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电话:0971-6146535(解答报考条件等相关问题,仅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技术支持电话:0971-8258589(主要负责网报平台,可以解答报名系统相关问题,仅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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