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实施自治区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根据地区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同意我县补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数量、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一)补录数量
补录“三支一扶”岗位计划为4名。服务岗位为基层岗位。
(二)补录对象
和布克赛尔县户籍(不含兵团户籍)择业期内(2019年至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
(三)补录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3、自愿服务基层,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性强;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曾参加过“三支一扶”的人员,不再补录。凡在补录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补录资格。
(四)服务期限:2年
二、补录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个人报名
时间:2022年3月15日至3月21日
2021年“三支一扶”补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交报名费。有报名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登录“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www.xjggjy.com/)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登录进入报名系统,完整填写个人有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上传个人照片。
(二)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下载打印《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并于3月22日至23日,携带《三支一扶报名信息确认表》、《身份证》原件、《报到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到人社局二楼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政审考察表(政审考察表3月22日交)。
(三)考试面试
3月23日至3月24日,统一组织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笔试考试和面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3月29日,按照相关体检标准和内容,组织对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训
4月4日至4月6日,组织新补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六)组织上岗
4月7日,统一组织新补录人员上岗。
三、待遇保障
(一)新补录的“三支一扶”人员,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贴3万元,用人单位落实500元/人/月工作生活补贴。新补录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性3000元的安家费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县(市)财政部门及时足额落实,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科学历“三支一扶”人员报考研究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服务期满落实就业岗位的“三支一扶”人员,其服务期视同工龄连续计算。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支教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支农、支医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农、林、牧、水利或医疗卫生相关或相近;报考扶贫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是基层所需专业。
(二)新补录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补录资格。截止4月3日仍未报到的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依据岗位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三)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四)为确保此次补录考试公正、公平,整个补录过程由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