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一)任丘、泊头、黄骅、南皮、吴桥、东光、盐山、海兴、孟村、献县、渤海新区等未发生疫情的11个县(市、区),如在3月27日(周日)之前无疫情发生,可于3月28日(周一)恢复线下教学,并严格按照省、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文件和要求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其他县(市、区)继续进行线上教学,待疫情形势允许后,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确定恢复线下教学时间。石油分局位于廊坊区域内的学校继续进行线上教学,恢复线下教学时间按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执行。
(二)任丘、泊头、黄骅、南皮、吴桥、东光、盐山、海兴、孟村、献县、渤海新区等11个县(市、区)校外培训机构按省教育厅新要求,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恢复线下教学。
二、准备工作及防控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健康第一”的意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调度、亲自部署,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河北省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寄宿制)、中小学校(走读)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守则》和省、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做好充分、全面的准备,落实严密、有效的防控措施,确保恢复线下教学工作安全有序。
(一)恢复线下教学之前,各学校要全面摸清学生底数,准确掌握健康情况和线上教学学生近期行程轨迹,严防把疫情带入校园。要严格开学返校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学校、师生,坚决落实“三不开学”“四不入校”要求。师生返校之前,各学校要规范做好校园消杀和卫生整治。
(二)恢复线下教学后,要严格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对走读学生实行家校“两点一线”管理,对寄宿学生落实校内闭环管理,35类重点人员继续每周开展核酸检测。要强化校园出入管理,严格执行“六个一律”要求。要加强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完善师生健康管理,健全在校师生信息台账,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体温“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校园内坚持佩戴口罩。要切实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和食品安全管理,按时消杀通风,适当延长供餐时间,实行错峰用餐、分散就餐。
(三)要建立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疫情,立即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按应急预案规定程序及时处置,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严格请示报告制度,遇有突发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对瞒报、迟报、误报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