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三)应聘者年龄:根据岗位的具体条件,40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人员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岗位
(一)护士30名:从事临床护理相关工作
岗位要求:
1、护理学专业;
2、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及资格证书;
4、35周岁及以下;
5、具有医院护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6、根据工作表现,择优变更用工形式。
(二)检验科技师8名:从事检验科技师相关工作
岗位要求:
1、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40周岁及以下;
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有5年以上检验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至全日制专科。
6、根据工作表现,择优变更用工形式。
(三)感控科工作人员6人:从事医院感控相关工作
岗位要求:
1、公共卫生管理、预防医学、流行病与统计学: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2、临床医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35周岁及以下;
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根据工作表现,择优变更用工形式。
(四)收款结算人员6人:从事挂号缴费窗口收款结算相关工作
岗位要求:
1、会计学及相关专业;
2、专科及以上学历
3、40周岁及以下;
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1、报名事宜咨询电话:024-57850503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25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受理他人代理报名,不收取费用。
3、报名地点:
(1)检验科岗位、感控科岗位报名地址:
抚顺市中心医院4号楼4楼408室-人力资源部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5号
报名电话:024-57850503
(2)护理岗位、收款结算岗位报名地址:
抚顺市维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27号绿满庭芳西侧、韩帝大厦后
报名电话:024-52874656
(三)防疫要求
根据抚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新发布《关于全面加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5号)》规定,所有报名人员需主动出示个人行程码及健康码,并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报名;
暂不接受中高风险地区及重点管控地区人员报名。
(四)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个人简历、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1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执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相关证明。
报名实行诚信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招聘期及入职后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如招聘岗位无执业资格证(如执业医师资格证)要求的,入职两年内(连续两次机会)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未如期取得执业资格证的自动解除与其建立的聘用关系。
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五、笔试、面试
六、体检
七、考核
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被考核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核人员。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抚顺市中心医院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将解除聘用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疫情防控
凡参加本次招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录用资格。考生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按照考试各环节安排,如实报备个人行程码、健康码、所在地及个人健康状况等信息。
十一、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联系方式(微信、电话)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联系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和办理有关手续等,将被视为自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