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必须不离开河池。请您关注“河池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微信公众号,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和确诊病例行动轨迹,特别是我区的疫情动态,非必要不离开河池,不到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县、区)探亲旅游、走亲访友。确有必要离开河池的,请您离开河池与返回河池前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及孩子就读学校(幼儿园)报备。
二、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1月20日(含)以来从百色市来(返)河池的家长和学生,请第一时间如实报告社区(村、屯)和孩子所在学校(幼儿园),24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严格居家健康监测7天;仍在百色市未返河池的,暂不返回河池。从有本土疫情省份及广西其他边境县(市、区)返河池的,抵河池后要主动做核酸检测,并将核酸检测结果告知学校(幼儿园)。
三、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当您和孩子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请您及时如实报告单位、社区(村、屯)和孩子的班主任,并配合辖区卫健部门、社区(村、屯)做好健康管理工作:
(一)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的,或与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有密切接触的。
(二)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同时空伴随的。
(三)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百色市及广西其他边境县(市、区)来返河池的。
(四)从区外来返河池后身体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
(五)居住或租住的小区被疫情防控指挥部实行管控的。
(六)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的。
四、加强个人健康管理。每天做好家庭成员体温监测,当家庭成员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应及时佩戴口罩到就近的公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治疗,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若孩子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在流感症状消失48小时且体温连续正常72小时后方可返校上课。请您不要到个体诊所就诊或到药店购买退烧药自行处置。
五、全面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外出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在超市、商场、医院、车站、电梯间、车厢内等密闭环境和人员聚集场所要全程佩戴口罩。严格保持1米社交距离,不聚集,尽量少聚餐、少外出。购买冷鲜食品应佩戴口罩和手套,食品处置生熟分开,避免食用生冷海鲜。没有接种疫苗的无禁忌适龄人群、没有全程接种和符合接种加强针的人群,应尽快到接种点咨询接种。
六、严格执行居家隔离、居家监测要求。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在社区(村)和医务人员指导下,独立居住,不外出,做好居住环境消毒、厕所消毒,不与家庭成员共餐、共用卫生间。实行居家健康监测的,原则上在家办公、不上学,非必要不出门,每天做好健康监测,不到人群密集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现发热、干咳等身体不适症状时,应立即向社区(村、屯)报告,并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
全国心理援助热线:400-680-6101
自治区心理援助热线:0772-3136120
七、做好学生居家学习及心理健康引导。家长要督促指导学生居家期间做好自学、复习工作,按照要求完成假期作业。请您多与学校、老师沟通,安排好孩子的学习时间。与此同时,请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亲子关系和家庭氛围的建设中,加强对孩子的心理支持和情感呵护,为孩子健康成长提供正能量。关注孩子的心理状态变化,出现不良情绪时要积极帮助调节,出现心理异常时要及时联系学校老师寻求心理帮助,也可拨打以下心理援助热线(提供免费服务)。
为了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恳请家长朋友们配合学校落实相关防控措施,让我们共同努力,筑牢校园疫情防线,保障孩子们的身心健康!
祝家长朋友们身体健康,阖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