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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2-22 16:23:00   来源:三亚市教育局     [字体: ]
【#教育# #海南省三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海南省三亚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已发布。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规范学生考试管理,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减少学生考试次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现就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通知如下。®无忧考网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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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正确理解考试管理

  义务教育学校考试是学生了解知识掌握情况的重要方式,是教师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效帮扶辅导学生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改进教学和评价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各区各校要准确把握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功能特点,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重要精神,深刻领会加强考试管理的重要意义树立正确的业绩观,统筹处理好考试、作业、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等方面关系,完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要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学有效发挥好考试的功能,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二、严格规范考试管理

  (一)考试次数管理。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期中考试;各区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坚决禁止学校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等行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仍按国家和省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

  (二)考试结果管理。义务教育阶段考试实行等级评价,一般分4至5个等级,90分及以上为A等(可增设95分以上为A+),75—89分为B等,60-74分为C等,60分以下为D等;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班级集体公布或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初三下学期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的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学校要加强对考试结果的整体分析,对教学质量做出科学判断,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

  (三)考试命题管理。义务教育阶段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各区各校要加强命题研究评估和教师命题能力培训,不断提高教师命题水平;各区要深入了解义务教育学校命题能力,加强对学校考试命题质量的监测,充分发挥教研机构的作用,提升试题科学化水平。对目前命题能力不足、命题质量不高的学校,委托教研机构组织命题,供学校选择使用,并由各校分别阅卷。

  (四)考试评价管理。各区各校要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和科学的教育评价观,综合考虑学生学科考试成绩与其他表现,科学全面评价学生;要完善学业考评制度,有机结合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评价,鼓励实践性评价,可以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要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多方面的评价;要创新评价工具手段,积极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评价。

  (五)学业质量监测管理。各区要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基础上,完善本区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工作,并参照国家监测办法,采取分学科抽样方式进行,防止重复进行,防止用统一试卷统考统测,避免给学生造成过多压力和负担;坚决杜绝利用信息技术伪化考试、测试现象,不得以质量检测名义变相组织统考,质量抽取学生不得超过30%;可在小学高年级段或初中起始年级组织,作为评价小学阶段教育质量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开展初中阶段教育质量增值性、发展性评价的重要基础。

  三、考试管理监督机制

  各区要严肃考试工作纪律,深化改革,强化监督“力度”,建立义务教育学校考试日常监管制度,严禁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纳入教育督导重要内容,建立责任追究,对发现的违规考试行为,要追查问责;严禁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或与学校联合开展考试;各区各校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看待考试结果,要通过多渠道多方式使学校、家长、社会理解规范考试文件出台的意义和目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市教育局设立群众举报监督电话:88657815,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和群众举报平台,畅通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切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