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大学分子工程与应用化学研究所博士后招聘信息
安徽工业大学分子工程与应用化学研究所(//www.ahut.edu.cn/yxsz/cszx/)创建于2008年1月,其建立宗旨是从分子水平上研究化学合成反应的特性并由此而形成以分子工程为基础的化学应用技术和化学新材料的发展。名誉所长为的德国卡尔斯鲁厄大学化学系教授、卡尔斯鲁厄研究中心纳米技术研究所所长、德国海德堡科学院院士DieterFenske博士,现任所长为段泰轲博士。研究所有固定研究人员12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和副教授共8人,目前正承担着科技部973计划和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科技研究重点项目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以及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研究项目10余项,同时还承担着马钢、攀钢等国内大型企业以及地方中小型企业的科技支撑和服务计划项目多项。研究所有约1500平方米建设总面积,包括各类化学合成实验室、分子表征实验室和产品研发工程中心的研究平台,主要研究方向有合成无机化学与光电材料的制备、金属有机化学与应用催化、超分子化学晶体学与分子结构理论和无机—有机杂化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制与应用开发等四个方面,其发展目标是实现以基础研究支撑应用技术研究的“产、学、研”一体化,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学术与产业相结合的高新技术实体。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方向一:有机化学(1名)
方向二:无机或有机金属(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需在2010年8月底前获得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宽阔的学术视野,较强的研究能力,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前沿性和前瞻性,并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有影响因子3.0以上的论文发表;
3.品学兼优、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4.能保证聘任期间全时(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从事博士后岗位工作。在职人员不得兼职竞聘博士后岗位,确有意愿的,须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全时从事博士后岗位工作的函件。
三、博士后待遇
1、聘任期内的博士后人员,纳入聘任学校人事管理范畴,其人事、组织关系、职称评审、工资福利待遇、医疗保障等比照本单位同等人员对待,或按协议执行。
2、聘任学校对聘任期内的博士后人员每人每年资助经费3万元,省财政安排特别资助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博士后人员工资福利、工作和生活津贴。对延期聘任的博士后人员,省财政将不再予以资助。
3、聘任的博士后人员,可以凭省人事厅博士后管理部门或有关市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到当地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出和落户手续。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其流动,按有关规定到当地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办理暂住手续。其子女入幼儿园、上小学和初中,报考(转入)高中以及报考高等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等事宜,享受当地常住户口居民同等待遇。其配偶需要安排工作的,由聘任学校负责安排临时工作,与聘任学校聘任制职工同工同酬。不需要安排工作的,由聘任学校发放夫妻分居补贴(每月400元至600元)。
4、聘任学校负责为博士后提供临时住房或住房补贴,并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包括必须的仪器设备和科研经费等,有条件的可为其配备科研助手。
5、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经费,为聘任的博士后人员开展科研工作择优提供经费资助。
四、招聘时限
2010年5月31日止。
五、政策咨询
相关人事政策可咨询学校人事处(//www.ahut.edu.cn/xxgk/rsc1)
联系人:张千峰,童碧海
联系电话:0555-2312041
传真:0555-2312041
E-mail:tongbihai@ahut.edu.cn
安徽工业大学分子工程与应用化学研究所(//www.ahut.edu.cn/yxsz/cszx/)创建于2008年1月,其建立宗旨是从分子水平上研究化学合成反应的特性并由此而形成以分子工程为基础的化学应用技术和化学新材料的发展。名誉所长为的德国卡尔斯鲁厄大学化学系教授、卡尔斯鲁厄研究中心纳米技术研究所所长、德国海德堡科学院院士DieterFenske博士,现任所长为段泰轲博士。研究所有固定研究人员12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和副教授共8人,目前正承担着科技部973计划和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科技研究重点项目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以及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等研究项目10余项,同时还承担着马钢、攀钢等国内大型企业以及地方中小型企业的科技支撑和服务计划项目多项。研究所有约1500平方米建设总面积,包括各类化学合成实验室、分子表征实验室和产品研发工程中心的研究平台,主要研究方向有合成无机化学与光电材料的制备、金属有机化学与应用催化、超分子化学晶体学与分子结构理论和无机—有机杂化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制与应用开发等四个方面,其发展目标是实现以基础研究支撑应用技术研究的“产、学、研”一体化,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学术与产业相结合的高新技术实体。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方向一:有机化学(1名)
方向二:无机或有机金属(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需在2010年8月底前获得博士学位)、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宽阔的学术视野,较强的研究能力,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前沿性和前瞻性,并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有影响因子3.0以上的论文发表;
3.品学兼优、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4.能保证聘任期间全时(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从事博士后岗位工作。在职人员不得兼职竞聘博士后岗位,确有意愿的,须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全时从事博士后岗位工作的函件。
三、博士后待遇
1、聘任期内的博士后人员,纳入聘任学校人事管理范畴,其人事、组织关系、职称评审、工资福利待遇、医疗保障等比照本单位同等人员对待,或按协议执行。
2、聘任学校对聘任期内的博士后人员每人每年资助经费3万元,省财政安排特别资助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博士后人员工资福利、工作和生活津贴。对延期聘任的博士后人员,省财政将不再予以资助。
3、聘任的博士后人员,可以凭省人事厅博士后管理部门或有关市人事部门的介绍信,到当地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出和落户手续。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其流动,按有关规定到当地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办理暂住手续。其子女入幼儿园、上小学和初中,报考(转入)高中以及报考高等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等事宜,享受当地常住户口居民同等待遇。其配偶需要安排工作的,由聘任学校负责安排临时工作,与聘任学校聘任制职工同工同酬。不需要安排工作的,由聘任学校发放夫妻分居补贴(每月400元至600元)。
4、聘任学校负责为博士后提供临时住房或住房补贴,并为博士后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包括必须的仪器设备和科研经费等,有条件的可为其配备科研助手。
5、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经费,为聘任的博士后人员开展科研工作择优提供经费资助。
四、招聘时限
2010年5月31日止。
五、政策咨询
相关人事政策可咨询学校人事处(//www.ahut.edu.cn/xxgk/rsc1)
联系人:张千峰,童碧海
联系电话:0555-2312041
传真:0555-2312041
E-mail:tongbihai@ah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