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姿射击:身体侧向卧倒,枪身置于膝盖处。
仰姿射击:身体背部朝地,双脚前脚掌必须贴地。
跪姿射击:单膝跪地,臀部不得着地。
蹲姿射击:身体侧向靶位,自然下蹲,臀部不得着地。
立姿射击:身体侧向靶位自然站立,手肘可贴于身体。
(二)基础科目
1.引体向上
实施方法:考生上杠直臂悬垂3秒,双腿上抬,髋部夹角小于或等于90度后,开始做引体向上,屈臂上拉身体,下颚过杠,放下双臂伸直为1个。
评分标准:10个及以下成绩为0分,11个(含11个)以上,每完成1个计0.5分,24个为满分7分。
测试要求:髋部夹角大于90度完成的动作无效,屈臂上拉同时完成屈腿的动作无效,屈臂上拉身体,下颚未过杠的动作无效,不计成绩。考生上杠按要求实施动作后开始计数,脚落地后测试结束。
2.立定跳远
实施方法:考生两脚自然分开站立,同时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能踩线,两脚须同时起跳,以身体着地的最近点与起跳线成垂直丈量,计三次中的成绩。
评分标准:3米为6分,2.99为5.9分,2.98米为5.8分......以此类推,2.60米为2分,2.60米(不含2.60米)以下为0分。
测试要求:起跳时脚不得踩压起跳线,必须双脚原地同时起跳,否则此次测试成绩无效。
3.杠端臂屈伸
实施方法:考生在立正基础上,双手抓杠跳起成直臂支撑,屈臂时身体自然下垂,肩低于肘,伸臂时,两肘内合用力撑杠成直臂为一个。
评分标准:20个及以下成绩为0分,21个(含21个)以上,每完成1个计0.5分,34个为满分7分。
测试要求:屈臂时,肩未低于肘的动作无效,上体和双腿未保持正直,有屈髋、屈腿的动作无效,伸臂时,肘部未完全伸直的动作无效,借助蹬腿等外力完成的动作无效,不计成绩。考生上杠按要求实施动作后开始计数,脚落地后测试结束。
4.100米跑
实施方法:考生在100米跑道起跑线准备,起跑姿势不限,听到考官发令后出发,计时开始,考生按各自跑道冲过100米终点线后,计时停止,成绩记小数点后两位。
评分标准:11″30及以前为6分,11″31--11″36为5.9分,11″37--11″42为5.8分,......以此类推,13″70为2分,13″70(不含13″70)以后为0分。
测试要求:考生不得抢跑,不得串道否则成绩为零。
5.踩绳攀登
基本条件:踩绳上攀,高度18米,直径3.5cm绳索。
实施方法:考生距绳5米,考官下达开始口令后,考生自行按压计时器,计时开始(同时考官手动计时),考生自行选择抓绳上方式到达绳索顶端同时拍击计时器,计时停止。
评分标准:25″00及以前为7分;25″01--25″20为6.9分,25″21--25″40为6.8分,……以此类推,35″00为2分,35″00(不含35″00)以后为0分。
测试要求:不能独立完成抓绳上全流程(含不能独立完成保护装具穿戴和保护装具穿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考生,取消此项科目测试资格。
6.五公里武装越野
实施方法:考生穿防弹背心(重约4.6公斤,≤±0.1公斤),携带胶枪(重约4.6公斤,≤±0.2公斤),在400米跑道五公里起跑线准备,听到考官发令后出发,计时开始,沿跑道完成5000米跑(12圈半),冲过终点线计时停止。
评分标准:20′00″及以前为7分,20′01″--20′06″为6.9分,20′07″--20′12″为6.8分,......以此类推,24′00″为3分,24′00″(不含24′00″)以后为0分。
(三)综合战术射击(30分)
射击条件:95式突击步枪,子弹5发,距离100米,卧姿无依托,目标胸环靶1个;92G枪,子弹5发,距离15米,双手立姿无依托,目标人体部位靶1个,轮胎1个(重约168公斤,≤±1公斤),总时间4分钟。
实施方法:考生按照保护装具穿戴、单环节绳索准备、索降、翻滚轮胎、射击的顺序依次完成全流程。
1.索降
考生在攀登楼4楼准备区,自行完成好保护装具穿戴,然后根据提供的“D形环”、“牛角环”自行选择环扣,完成单环节绳索准备,经现场考官确认穿戴正确和安全后,上窗台做好索降准备。听到考官“开始”口令后(计时开始),利用单环节索降技术,双脚落于墙面设置的直径为1米的圆圈内1次,再利用任一索降方法进行索降,落于地面设置的直径为1米的圆圈内,完成定点索降。
2.翻滚轮胎
考生完成索降后,在1米的圆圈内脱下保护装具,然后沿指示路线前行,到达轮胎处,完成翻滚轮胎3次,然后沿指示路线进入步枪射击位置。
3.射击
考生进入步枪射击位置后,自行拿取放置在射击台上的步枪和弹匣,完成枪弹结合,对100米处胸环靶进行射击,射击完毕后,验枪并关闭保险,将步枪和弹匣复位,然后前进至枪射击位置,自行拿取放置在射击台上的枪和弹匣,完成枪弹结合,对15米处人体部位靶进行射击,每个部位一发弹,射击完毕后或“哨响”(计时停止)停止射击,验枪并关闭保险,将枪和弹匣复位,完成本科目测试。
评分标准:
(1)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流程的有效成绩之和(95式突击步枪与92G枪成绩相加)为最终得分。
(2)100环30分;99环29.4分;98环28.8分……以此类推,90环24分,89环22.8分,88环21.6分,87环20.4分……以此类推,80环12分,80环以下(不含80环)为0分。
测试要求:
(1)考生必须按要求依次完成保护装具穿戴、单环节绳索准备、索降、翻滚轮胎、射击五个环节测试内容,有任一环节未完成,都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进行测试。
(2)考生在准备区自行完成保护装具穿戴和单环节绳索准备,但是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进行测试,该科目测试成绩为0。
(3)考生必须服从考官指令,严格执行武器使用安全规定,否则取消测试资格。
(4)考生必须在4分钟内完成测试,时间精确到分。规定时间到“哨响”计时停止,考生立即停止射击,按靶标上实际有效环数计成绩。规定时间到后继续进行射击的,按违规射击的子弹发数,由高到低扣除靶纸上相应的有效环数。
(5)考生射击时,脚和肘不得踩压或超过射击地线,步枪射击完毕后必须验枪并关闭保险,否则考官和安全员会责令考生按要求操作,对考生测试所造成的影响由考生自行负责。
(6)胸环靶上超出5个弹着数量的,按5个最低环数计算成绩。人体部位靶在同一部位超出2个(含2个)以上弹着数量的,按1个最低环数计算成绩。
(7)遇有用弹哑火或枪械故障,无法进行射击时,考生举手报告。经考官确认,终止测试,将该考生安排到此项测试科目最后重新测试。
六、专业技能测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须携带两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凭笔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经验证后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二)专业技能测试具有一定危险性,考生应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量力而行,测试过程中注意自身安全,若因本人原因发生人身意外,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需携带训练服或运动服,着胶鞋、运动鞋参加测试。
(四)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测试期间必须服从考场引导员的指挥,按规定和要求参加测试,违反者取消专业技能测试资格;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测试场地,不得请人代测或者代他人测试,违反者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专业技能测试地点无停车场地,请考生作好行程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六)专业技能测试期间,如遇下雨等其它足以影响专业技能测试正常进行的情况发生,招录机关将另行确定测试时间,并由考务人员现场告知考生。
(七)考生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期间,需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事项,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及考生疫情防控事项的公告》执行。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专业技能测试咨询电话: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028-86407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