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资格审查、综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2.本人或其父母(配偶)户籍在南通市范围的;
3.男性,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原从事过屠宰检疫工作的,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0周岁(1980年12月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畜牧兽医、兽医、动物医学、动物检疫、临床兽医学、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等畜牧相关专业。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可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受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2021年11月18日—11月24日,公告网站: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11月24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逾期不得补报。
3.报名地点:通州区金沙街道办事处大庆路10号二楼204室;咨询电话:86518106、13656286110。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学信网证明,填写《通州区金余生猪定点屠宰场公开招聘检疫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现场填写),并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通州区金沙街道党群工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参加笔试。
六、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
笔试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和检疫专业等相关知识,笔试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高于1:3比例开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不高于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应变、专业知识等能力。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进行考察政审。如有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确认无异议后,经金沙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录用。聘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
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薪酬待遇参照街道同类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依法予以解聘。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
虚作假,招考工作由金沙街道党群工作局负责,金沙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3-80608223。
本公告不尽之处由金沙街道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