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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示

时间:2021-11-08 11:39:00   来源:广西贵港市教育局     [字体: ]
【#教育# #广西贵港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示#】受贵港市教育局的委托,云之龙集团有限公司对《贵港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进行社会稳定性分析工作,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如下。以下内容是®无忧考网教育频道为大家准备的相关内容。   一、基本情况

  为完善高中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促进贵港市公办普通高中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培养生均成本的实际情况,拟定调整的方案为分两步调整,2022年秋季学期实施第一步,2024年秋季学期实施第二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单位:元/生·学期


学校类型

现行收费标准

第一步

第二步

拟调整
标准

占每学期生均培养成本

拟调整标准

占生均培养
成本

市区

普通高中

390

700

15.6%

900

20%

自治区示范性高中

580

900

13.5%

1100

16.5%

县城

普通高中

330-390

600

14.5%

800

19.3%

自治区示范性高中

460-580

800

17%

1000

21.3%

  注: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学生根据以上调整后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同时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实行,调整收费标准不涉及目前在高中就读学生。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识别本项目存在的风险因素;

  2.对本项目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分析;

  3.对可能导致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进行评级,得出风险等级结论并进一步分析;

  4.针对本项目提出实施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1.主要事项

  (1)本项目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项目对人民群众个人与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人民群众对本项目的态度;

  (4)人民群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2.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上述编制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

  3.截止日期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于2021年11月15日截止。

  四、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贵港市教育局

  通讯地址:广西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贵港市教育局311室

  联系人:闭业毅

  联系方式:15977986838

  邮箱:gg4573696@163.com

  编制单位: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15号3号楼云之龙咨询集团大厦

  联系人:谭星华

  联系方式:15277035712

  邮箱:1473500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