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选调余庆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工作员2名,余庆县非公有制发展侵权投诉中心工作员3名,具体职位见《余庆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原则及方式
选调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测评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忠诚、干净、担当,具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
2.中共党员;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2日及以后出生);
5.工作5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10月12日);
5.尚在试用期的;
6.2017年以来新招录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含选调生);
7.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以办理完毕正式调动手续时间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调方式和程序
公开选调采取能力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能力测试、考察、体检、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及准考证发放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2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余庆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311办公室)。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如实填写《余庆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批准,审查同意报考后,到报名现场提交审核。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者本人报名。
(4)报考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余庆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名表》(经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同意盖章有效)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④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等)及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⑤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⑥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2.报名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3.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考试。
(二)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余庆县纪委县监委统一组织实施。选调职位的报名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3:1,对未达到开考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予以调减或取消。报名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低于30:1时,不进行笔试,直接开展面试。
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因自身原因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等。
2.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考调职位数比例3:1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处理问题和实际应用能力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方式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报名合格人数达不到30人的,不进行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仅作为是否进入考察环节的依据,不作为确定拟选调人选的依据。
(四)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按比例3:1确定。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余庆县纪委县监委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进一步核实身份及报考资格,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合格者具备进入体检环节资格。不配合考察或考察不适合岗位者,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五)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选根据考察情况按体检人数与考调数比例1:1确定。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由体检医院主检医师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意见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进入体检。
(六)公示
经余庆县纪委县监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www.zyyq.gov.cn)和余庆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调动问题的,取消调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七)办理调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程序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五、其他事项
成立由余庆县纪委县监委、余庆县委组织部、余庆县委编办组成的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余庆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851-24705218; 余庆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
监督电话:0851-24704778 ;余庆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