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选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获得专业技能储备人才面试资格,根据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综合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首轮专业技能储备人才面试时间初定10月中下旬至11月上旬,面试地点初定北京、西安及上海,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培养管理及薪酬待遇
1.职位安排。根据专业技能储备人才的报考志愿、专业特点及用人单位需求等,统筹安排服务单位。
2.储备期限。专业技能储备人才储备期最长为3年,由崇明区人才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3.薪酬待遇。专业技能储备人才的工资待遇按上海市“三支一扶”大学生标准核定工资的基础上,再根据不同学历发放工作补贴,年薪应发约14-20万元。
4.户档管理。按照上海市人才政策及上海市户籍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非上海生源的专业技能储备人才相应办理居住证积分手续或者上海市户籍。专业技能储备人才的人事档案由崇明区人才服务中心统一保管。
5.培养管理。专业技能储备人才采取边储备、边使用、边“消化”的方式进行管理。对合同期满未被服务单位录用的,推荐至崇明区其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仍未被录用或者合同期内出现合同终止情形的专业技能储备人才,纳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二、选调生招聘
(一)招录对象和条件
列入招录范围的70所“双一流”高校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2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学兼优。
2.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7年10月8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94年10月8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0月8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2年。
3.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4.符合上海市选调生其他招录条件。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暂不列入选调范围。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二)招录职位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办公室等26家党政机关推出综合管理、政法、财经、城市建设及卫生健康等5大类27个选调生职位。
(三)招录主要程序
1.取得选调生报名资格。网上报名定向选调生职位的考生(报名方式及时间同首轮专业技能储备人才),应同时参加专业技能储备人才职位报名,选调生职位要求与专业技能储备人才职位不一致时以选调生职位要求为准。经报名资格审核和10月中下旬至11月上旬首轮专业技能储备人才面试等选拔,被纳入拟聘用人员名单,方可取得定向选调生报名资格。
2.选调生网上报名。在取得定向选调生报名资格的考生中,按比例择优推荐其参加2022年度上海市定向选调生招录考试。选调生网上报名事项初定于2021年11月通知。
3.笔试。初定2021年12月在上海进行选调生笔试。笔试测查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2022年度上海市定向选调生笔试与2022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同步进行,考试成绩“一试两用”。
4.面试。初定2022年1月在上海举行选调生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后续通知。
5.体检、考察及录用。经上海市选调生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符合要求的,办理选调生录用手续;未录取选调生的,纳入崇明区专业技能储备人才培养管理。预计整体工作2022年3月结束。
(四)培养管理及薪酬待遇
1.培养方向。崇明区把选调生锻炼培养纳入青年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为党政机关储备后备力量。
2.薪酬待遇。选调生按规定享受上海市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等,可申请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对非上海生源的选调生统一办理上海市户籍。【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