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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旗县(市)区人社局负责为报到人员出具调档函,协助服务人员调取个人档案。
二、报到要求
(一)各旗县(市)区人社局“三支一扶”和社区民生工作负责人要切实做好录取人员的报到工作,尽快完成录取人员服务单位分配工作。
(二)“三支一扶”和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录取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未按时提供个人档案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关于“三支一扶”录取人员提交材料及培训事宜
(一)“三支一扶”计划录取人员须在报到时将本人在资格初审时发送到邮箱的电子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于服务地旗县(市)区人社局工作负责人。
具体提交材料如下:①《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须统一用A4白纸正反面打印;除“本人签字”外,其余内容需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页和父母页及户主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个月内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脱贫类人员还须提供网上资格初审时发送到电子邮箱的脱贫证明材料。
(二)按照自治区要求,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录取人员“先上岗、后培训”,岗前培训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