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职位面向贵池区内农村镇街道(不含池阳、秋浦、清风、杏花村、江口、清溪街道)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员、因职级套转的四级主任科员、研究生转正定级的四级主任科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在本区镇街道5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12月31日)。
(3)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符合公开选调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指1985年10月(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贵池区政府网(//www.ahgc.gov.cn/)、贵池先锋网(//www.gcxfw.gov.cn/)等平台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10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区委组织部6420会议室。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填写《贵池区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同意后,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名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三)资格审查
按照各选调单位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及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本次考试不设低开考比例,因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数的,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数。设定笔试(综合)成绩低分数线为60分(加试业务水平的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与加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为笔试综合成绩),申请人员达不到低分数线的不予选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
选调通过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三代社保卡)和准考证参加。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主城区(详见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五)考察
依据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缺额的,根据该职位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选经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贵池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工作监督
选调工作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本次公开选调有关后续信息陆续在贵池区政府网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区委组织部;0566-2026459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0566-2211036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