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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时间:2021-09-27 09:52:00   来源:襄阳党建网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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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襄阳市县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县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襄阳市县级以下的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各级各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州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除选调生外,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或本机关工作的低年限,没有服务年限要求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本级机关工作年限,从办理正式调动、录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2011年以后的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县(市、区)直单位外,其他人员录用后必须在乡镇(街道)或村实际工作满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5.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9月以后出生)。

  6.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任职年限、报考年龄等其他涉及到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

  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任职试用期内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参加过2021年度各级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招录考试的公务员。

  8.2021年换届中已经当选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襄阳市公务员局通过襄阳党建网发布公开遴选公告。各遴选单位具体的遴选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

  (二)报名

  采取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各地各单位根据遴选职位和资格条件,动员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考。

  第二,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同级党委组织部提出报考申请。报名人员下载打印《2021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报所在单位和同级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各地党委组织部根据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和人岗相适度,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第三,各地党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名单进行汇总,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于2021年9月29日17:00前将《2021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人员花名册》(盖章的纸质版和EXCEL电子版各1份)报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

  第四,报考人员于2021年10月9日至12日17:00到所报考的遴选单位提交报名材料。请考生尽早报名,以免报名截止后因资格审查不通过而错失考试机会。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2021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报名人员为选调生的同时提供《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当地组织部门公章)、选调生乡镇(街道)实际工作经历证明。

  (2)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编制凭证(复印件)。

  (5)报考人员签名的书。

  (6)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报名前与遴选单位联系)。

  上述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推荐单位印章。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襄阳市县级以下的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推荐报名工作由相应的市一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参照上述步骤进行。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2021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12:00,由各遴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报名期间,遴选单位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向报考人员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填。已经组织推荐,符合公开遴选的资格条件,但在具体职位资格审查中“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遴选职位。各遴选职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达不到5:1的,核减或取消该遴选职位。核减遴选人数或取消职位在襄阳市党建网公布。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遴选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改报期间,遴选单位对符合条件人员,及时予以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考试,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

  报考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职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权重以百分制计算。

  其他职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以百分制计算。

  1.笔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襄阳党建网和“汉江创客”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公告。面试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3:1的比例按笔试折算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本场考试平均分以上的,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五)考察与体检

  1.考察。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人员名单在襄阳党建网和“汉江创客”微信公众号发布。

  2.体检。各遴选单位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招录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讨论决定与公示

  1.讨论决定。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以及考察人员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排序,集体研究确定拟试用人员,防止简单以分取人。拟试用人员确定后报市委组织部。

  2.公示。将拟试用人员在襄阳党建网、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和遴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考察后的综合排序依次递补。

  (七)试用与调动

  公开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各遴选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报名人员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级。

  四、公开遴选纪律

  报名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襄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疫情防控

  报名人员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新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须知将在考前发布,请密切关注襄阳党建网。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考试时间、地点等工作事项的,将在襄阳党建网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