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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北海市三支一扶计划拟录用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

时间:2021-09-24 09:47:00   来源:北海人才网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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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拟录用名单及体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178号)精神,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合格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募人数以1:1的比例录用。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录用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录用人选。

  拟录用的考生由北海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电话和短信通知参加体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2021年广西(北海市)“三支一扶”计划拟录用人员体检须知》,于体检当天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如考生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参加体检,其他证件(证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体检。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防疫要求

  (一)考生进入体检集中地点时,应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小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黑色签字笔或钢笔1支(填写《人员体检表》中的信息),配合做好身份核验等工作,并接受体温测量和“二码”联查。

  (二)对考生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的方可进入体检机构。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要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如考生“广西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检测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需到隔离观察区等候,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综合研判,作出书面承诺后,另行安排时间体检。

  (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疫情防控要求,自觉维护体检秩序,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体检,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体检。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医生检查时按要求摘口罩外,进出体检集中点、医院内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

  三、体检集中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21年9月25日上午7:00前

  体检集中地点:由北海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电话和短信通知

  四、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在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等规定执行。

  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当场复检参照自治区制定的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另列)。当日、当场复检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只对初次体检不能定为合格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体检人选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其他

  (一)体检费用由北海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支出,考生不用支付任何体检费用。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