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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期
2021年9月24日至29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合川区委组织部
通讯地址: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邮 编:401520
电 话:42756661、42755085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一、公示期
2021年9月24日至29日(5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合川区委组织部
通讯地址:合川区希尔安大道222号
邮 编:401520
电 话:42756661、42755085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