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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检
(一)根据《公告》相关规定,对非当日当场项目体检结论有疑问的考生,可在2021年9月3日前向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邻水县鼎屏镇青年路317号223室,联系电话:0826-3268937)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
(二)2021年9月6日进行复检。复检人员于复检当日上午7:30前,到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集中。复检时带上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未按时参加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行负责,请考生准备充足的现金。
咨询电话: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6-3268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