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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报考者,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请于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递交书面复检申请(当场、当日复检项目不合格者不得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体检结果为补检和进一步检查结论的报考者,具体补检、进一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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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551-63538709。
根据省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报考者,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请于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递交书面复检申请(当场、当日复检项目不合格者不得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体检结果为补检和进一步检查结论的报考者,具体补检、进一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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