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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黑龙江考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事项温馨提示

时间:2021-08-11 10:32:00   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     [字体: ]
【#会计职称考试# #2021年度黑龙江考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事项温馨提示#】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2021年度黑龙江考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疫情防控事项温馨提示”,具体内容如下供考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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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国内部分省份相继出现本土疫情,我省新冠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形势持续严峻。为确保我省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安全顺利举行,现就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广大考生认真阅知。

  一、倡导非必要不外出,减少跨地区流动。特别是近期至考试日请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

  二、考前14日内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有交集或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向所在社区报备,配合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三、考生应在考前14天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填写《2021年度黑龙江考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健康状况监测表》和《2021年度黑龙江考区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健康状况承诺书》(可在“黑龙江省会计网”-“下载中心”下载,网址://www.ljkjw.gov.cn),考试当天携带入场,交考场监考人员留存备查。

  四、建议考生在考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五、有关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我省的防疫要求适时调整,请考生提前关注“黑龙江省会计网”及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提出的防疫要求。

  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组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