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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8月3日至8月12日。
公示期间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人员的监督,进行调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电话:23394926(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箱:tjkpzxgs@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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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1年8月3日至8月12日。
公示期间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人员的监督,进行调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电话:23394926(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箱:tjkpzxgs@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