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事关民生福祉,为做好招生政策宣传,科学实施阳光招生,7月28日,许昌市主城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会上,许昌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赵建鹏对许昌市主城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进行了简要通报。
明确招生三大原则
一是属地管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以县(区)为主”的管理机制,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依法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市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并负责市直属学校招生和各区的入学监管工作;各区教体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学校招生和入学监管工作。
二是免试入学。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学生按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坚持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原则。
三是“公民同招”。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
二
保障四类特殊群体入学
一是随迁子女入学。我市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
二是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入学。认真落实好教育关爱政策,做好困境家庭学生的帮扶资助工作,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年能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三是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我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当地残联,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
四是优抚对象子女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由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入学。
三
严格“十严一控”落实招生纪律
一是十条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
二是严控班额。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小学新招收一年级和初中新招收七年级不得出现55人以上大班额。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今年为了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减少报名盲目性,市教育局对义务教育招生专门设计了招生问答十二问,涵盖了招生方方面面的问题,给出了明确的指导做法,避免报名忙乱,延误报名入学。
须特别注意的是:目前我市主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网络报名和线下审核工作均已结束,网络报名和线下审核不一致的在7月25、26日二次进行了审核,确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