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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工程大学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2021年招生简章

时间:2021-07-30 09:49:00   来源: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     [字体: ]
 【# 填报基本信息表,专项招生计划一栏选择“军事科学院联合培养计划”项目;硕博连读考生在“硕博连读申请表”中,联合培养一栏勾选“军事科学院”项目。

  四、学习年限、学费及奖助

  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直博生为5年。

  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1万元/年。

  联合培养博士生的相关奖助待遇执行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相关规定。

  五、培养方式

  联合培养博士生由双方共同确定的导师组集体指导,学生课程学习阶段由哈尔滨工程大学负责组织安排,执行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才培养方案;科研实践和论文撰写阶段由军事科学院负责组织安排。

  六、毕业与学位授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符合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的毕业标准,由联合培养双方协商以适当形式发放毕业证书。学位授予程序与要求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生学位授予相关规定执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哈尔滨工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博士学位。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51-82589675

  联系人:马老师 孔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