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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1-07-07 10:56:00   来源: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字体: ]
【# )相关文件。

  八、住宿

  1.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学生公寓住宿,住宿标准按照学校财务处每年公布的标准执行。

  2.学校在满足全日制研究生基本住宿需求的前提下,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施行申请住宿制,住宿费标准按照协议执行。

  九、入学时间

  2021年9月。

  十、其他说明

  1.学院(部、中心)依据年度招生总计划,根据接收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资格考核)人数调整普通招考的招生计划。考生须及时与学院(部、中心)联系确认当年招生计划。

  2.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本校及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依据《2021年推免生接收章程》执行,本校信息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3.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通过资格考核方式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核实施办法》文件执行,报名和考核要求详见学院(部、中心)通知。

  4.各类专项计划参见各相关招生简章。

  (1)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专业类别招收工程博士研究生,详见“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

  (2)我校与中科院西安光机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14名。

  联合培养学科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物理学;我校参与联合培养导师名单见招生专业目录研究方向栏目下“联合培养”后所列导师。

  拟报考本次联合培养的考生,请按照本简章公布的流程进行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工作,研究方向栏须选择为“联合培养”,终以实际录取为准。

  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联合培养的详细内容,请查阅《西安交通大学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文件。

  (3)2021年“交叉培养”项目24个,目录中研究方向标注为“IDT”。该项目学生入学后的培养、学位和奖助等均按照《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交叉培养”项目实施意见》文件执行。

  5.我校每年选拔部分优秀博士生参加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可提前进行相关准备。

  6.招生目录中有合作导师的招生方向,考生选择主导师报考,合作导师不独立招生。

  7.不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8.考生填报信息、提交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申请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或录取阶段发现信息有问题的考生须配合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提交材料不及时无法录取的,后果自行承担。报名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一旦提交恕不返回。

  9.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10.本校不举办任何入学考试辅导班,不出售历年入学考试真题。

  十一、招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