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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1-07-07 09:42:00   来源: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字体: ]

【#博士入学考试# #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忧考网从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获悉,贵州民族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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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民族大学依托“西南民族地区社会管理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招收和培养社会学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旨在培养政治信仰坚定,系统掌握社会学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谙熟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具备研究和解决西南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重大理论、实践问题的能力,服务西南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制度创新的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

  一、报考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致力于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愿意从事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研究或实务工作。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算至2021年8月31日止)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近五年须取得下列科研成果之一:

  ⑴主持过地厅级以上课题,或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项目申报书中应有本人的名字)。

  ⑵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与社会治理相关的调研报告,且该报告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或获省部级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⑶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合编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三)相关领域的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四)心理健康,身体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招生方向

  (一)民族地区社会工作

  主要研究民族地区乡村振兴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管理与服务等。

  (二)民族地区社会政策

  主要研究民族地区社会保障政策,传统村落保护与民族文化发展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等。

  (三)民族地区社会法治建设

  主要研究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立法、执法与司法,社会矛盾预防与化解机制,社会治安与犯罪控制等。

  三、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含初试、复试)的成绩,体检结果,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调取档案,确定拟录取资格。

  四、其它

  (一)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

  (二)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视情节轻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三)有关报名、考试、成绩查询及录取等信息我校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页予以公布。

  (四)学费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

  (五)奖助学金

  1.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提供学校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总计20000元/生;

  2.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13000元/生·年;

  3.在学业要求的一年挂职实践期间,学校提供实习费用10000元/生;

  4.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学业成绩优秀者可参评国家奖学金30000元/生·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0000元/生·年;

  5.学校提供助教、助研、助管“三助”岗位。

  (六)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新文件规定不符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我校也将在招生办网页发布新更正,请广大考生关注。

  五、联系方式

  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851-83610705,15180834458

  联系人:肖权权电子邮箱:gzmu_yz@163.com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花溪校区),邮编:550025

  举报电话:0851-83610705(研招办),0851-83610130(监察专员办)

  举报邮箱:gzmu_yz@163.com(研招办),邮箱:jiwei@gzmu.edu.cn(监察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