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
请拟录取考生(含前期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直博生及部分优秀导师选拔的学术博士生)持《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一)自行到当地医院(原则上要求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考生须诚信体检,不得造假或请人代检。
体检完成后,考生需在2021年6月30日前向学校研招办以EMS方式寄送本人的《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体检结果及相关体检化验材料(本校考生可面送)。
寄送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邮政编码:650500。
二、党、团组织关系
1、党组织关系
组织关系从省内其他单位党组织转入的,无需再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单位党组织直接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转到对应的基层党委(总支)即可;组织关系从省外其他单位党组织转入的,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由党员本人携带至对应的基层党委(总支)报到后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各二级学院、培养单位所在基层党委对应情况见下表)。
党员必备材料:1.入党申请书;2.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表;3.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4份);4.团员推优表;5.党课结业证书复印件;6.发展党员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7.综合政审报告及调函有关材料;8.自传;9.发展对象集中培训材料;10.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11.培养期思想汇报(4份);12.转正申请书。
预备党员须由原党支部出具预备期开始到离开支部之间的现实表现,要加盖原党总支或者党委鲜章。
党员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确保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档案材料不规范、不齐全的,要积极配合进行补充完善。
2、团组织关系
团员(不分省内外)团组织关系转入工作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原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在系统中查找“昆明理工大学xx学院团委”并申请转入。如遇特殊情况需办理线下的团组织关系转入,介绍信转入单位为:昆明理工大学xx学院团委(各二级学院、培养单位所在基层团委参见上表)。
三、户口
按照户籍迁移自愿落户原则,依考生本人意愿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往学校。
1.入学需要办理落户的新生应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书(报到时填写,其内容所有项目为必填);
(2)学生彩色半寸照片2张;
(3)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复印加盖学院公章);
(5)《户口迁移证》原件(省外户籍学生必须提供户口迁移证;云南省内户籍学生:落户莲华校区的需提供户籍证明,落户呈贡校区的无需提供。)
2.新生户口办理时间
(1)呈贡校区学生:呈贡校区集体办理时间截止日期为录取年份(当年)的10月底;10月以后需落户的学生备齐材料自行到学校保卫处呈贡校区户籍办理;
(2)莲华校区学生:备齐材料自行到学校保卫处莲华校区户籍室办理。
3.落户办理流程
(1)新生报到落户材料交学院辅导员;
(2)学校保卫处户籍办统一审核、报送派出所办理落户;
(3)落户完结后由保卫处户籍办通知各学院。
4.《户口迁移证》上登记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姓名一致,不能用别名和同音字代替,不能临时更名。否则,将影响到本人落户、学籍认定、电子注册及毕业证发放等一系列问题。
5.《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一栏,均填写:昆明理工大学。
6.未办理户籍迁移的学生,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将其纳入流动人口登记管理,登记满半年后,可申领云南省居住证。
7.呈贡校区户籍办电话:0871--65916680
莲华校区户籍办电话:0871--65123437
四、档案
定向生不转人事档案。非定向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到学校后才能寄发《录取通知书》。
非定向生凭我校出具的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人事档案调档手续,并于2021年6月底以前将档案(人事档案,如果是党员的须同时有党员档案)以EMS或机要形式寄到昆明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档案寄送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大学城景明南路727号,昆明理工大学呈贡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收),邮政编码:650500。
联系电话:0871-6511293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