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安排以每半天为一个单元,考生参加面试的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
三、面试地点
营口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学校(营口市西市区新海大街与民生路交叉路口往东约50米路北)主教学楼。
联系电话:0417-6655626营口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学校。
四、有关要求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近7天内(截至该考生面试时间)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并出示“健康通行码”绿码参加面试。
2.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6:30前到达考点,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12:00前到达考点。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不含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3.考生报到时,须向工作人员出示本人“健康通行码”绿码及近7天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并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及报考同职位的其他考生,均不得参加当日面试,面试时间将另行安排。入场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并擅自使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每半天面试前,在同一考场的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胸前张贴面试顺序号码标签参加面试。
5.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时,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候分室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室听分。听完分后,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并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自行返回,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7.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考试结束听完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考生从面试报到至离开面试考点,要全程戴蓝色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自备)。
相关提示:
1.考生要严格执行营口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来营人员管理的相关要求,特别是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要提前了解我市的隔离要求,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2.7月9日至10日,考生自行登录国家通信大数据行程查询平台,输入本人手机号查询近14天行程情况,并于当天15:00前将截图通过微信提交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营口市人民检察院。
3.考生要对面试前14天行程及“健康通行码”绿码、核酸阴性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写出书面承诺,面试报到测量体温时交给工作人员。由于提供不实信息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考生提前熟悉路线,考试当天尽早出行。
乘车参考:营口市长途客运站乘229、238、260路公交车可到达营口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学校附近。
联系电话: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0417-2878099
营口市人民检察院:0417-667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