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升初# #2021河南平顶山义务教育招生及中招招生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无忧考网从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了解到,6月17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及中招招生政策新闻发布会。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发布类容整理如下:
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各县(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由各县(市、区)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局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由市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我市将从实际出发,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科学合理确定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规模和接收学生的区域范围。
二、坚持“公民同招”要求不动摇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我市继续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参照我市去年招生工作要求,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招生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织。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原则上,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确需超出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的,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适当扩大范围,但不得跨市域招生。
三、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规定
多年来我市不断增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做到招生入学工作政策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继续实行实验班年审备案制,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的名义掐尖招生。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四、保障随迁子女入学
我市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要求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由教育行政部门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一视同仁,切实做好“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活动),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五、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
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当地残联,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六、严格控制班额,加强学籍管理
全市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因校施策,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确保起始年级大班额零增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建立健全学生准入制度,严把转学入口关,已经达到大班额的学校或班级不得接收转学学生,坚决遏制借转学变相择校的行为,杜绝人为造成的大班额。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及时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高中新生学籍接续。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七、严查非法办学行为,严格规范招生秩序
每年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或其他形式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行为。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
接下来进行中招招生政策发布。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1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制定了《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平教体基〔2021〕51号),并于5月28日召开全市中招工作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上级及我市中招工作精神,对我市中招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目前,中招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一、做好考试工作
2021年中招考试由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市教体局统一组织考试、评卷和录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其中体育考试分值7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分值30分,计入中招考试成绩总分。2021年中招学业成绩总分值为700分。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教基二〔2017〕169号)要求,从2020年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开始,将生物、地理纳入中招考试科目,在相应课程结束后进行,实行随教随考随清。考试时间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期末,随当年初三年级中招考试一并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学生次年中招录取总成绩。也就是说,从2022年起,在中招考试时,初二学生同时参加地理、生物考试,并纳入次年考生的中招总成绩。
二、做好阅卷工作
扫描、阅卷工作在市教体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招生办公室及市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组织,继续采用网上阅卷的形式。我们将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不断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
三、做好建档工作
参加中招考试的考生实行全员建档。局属学校建档工作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县(市、区)学校建档工作由各县(市、区)教体局组织。初中毕业生建档材料除考生信息采集要求的各类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还应包括: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考生信息确认单(网上打印)、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网上打印)、2021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照顾加分登记表(网上打印)、照顾对象证明材料(复印件)、2021年中招考试书。初中毕业生档案由毕业学校保存备查。
四、做好录取工作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我省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省中招平台上进行。
一是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定选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省中招平台填报志愿参与录取。宏志班、理科实验班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从今年起,国际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主要面向本地招生,如面向本地未完成招生计划,可面向其他地市进行补录,但不得转为普通班招生计划,补录学生需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校园足球实验班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普通高中校园足球实验班并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7〕205号)要求进行,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可以通过省中招平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河南省体育中学高中部面向全省招生,具体招生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简章执行。按照教育部要求,今后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全省招生的实验班。面向全省招生的省提前批第一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11日,第二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12日。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地招生录取。省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我市各批次开始录取。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0日之前全部结束。
二是规范面向本市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教基二〔2017〕169号)精神,市教体局2021年将完善和规范我市自主招生,鼓励普通高中多元化办学,满足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发展需要,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面向全市招生的市提前批包含珍珠班、国际班(中外高中教育项目)、强基计划实验班、创新实验班、院士班等,面向市直考区、石龙区考区招生的市提前批包含创新实验班、创新班、特长生、小语种等。特长生招生将依据特长加试成绩和中招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021年中招考试市直考区、石龙区考区将设置统招批次正录投档线和征集批次投档线。对统招批次正录投档线、征集批次投档线以上的考生依次投档。统招批次正录投档线和征集批次投档线将在中招考试成绩发布后向社会公布。
五、不断完善指标分配制度
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分配生制度,2021年我市省级示范性高中及部分市级示范性高中继续招收分配生,分配生比例不低于55%,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
六、坚持属地招生原则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省辖市市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范围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除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市教体局将加强对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根据属地招生原则,今年我市取消民办学校市提前批次普通类招生。
七、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
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精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高中保持一致。为保障我市民办普通高中生源充足,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统招、征集录取批次结束后,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在办学审批地考区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从我市其他考区未被录取且中招成绩高于生源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中进行补录。
问:
请问一下小学入学有年龄限制吗?我市城区“小升初”片区是如何划分的?我市城区有哪些义务教育学校招收寄宿生?
答:
感谢你的提问!根据《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如还未到入学年龄六周岁,无法建立学籍档案。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我市小升初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市城区分成147个片区,根据学生法定实际居住地的原则,考虑各片区生源人数及周边学校的学位数,统筹确定各初中学校当年的招生片区。
我市城区今年招收寄宿生的局属学校有平顶山市第一高级中学初中部、平顶山市第七中学、平顶山市第十二中学、平顶山市第十五中学、平顶山市育才中学、平顶山市一中新区学校初中部(民办)共6所学校,除平顶山市一中新区学校初中部(民办)外的局属学校在招收完所辖片区内的走读学生后,再进行寄宿生的招收。市城区局属寄宿制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同时,招收寄宿生的区属民办学校有蓝天中学、长虹学校、东升初级中学、清艳外国语学校、韦伦双语学校、湛河实验中学、豫上初级中学、湖滨寄宿学校、枫叶国际学校、滍阳中学、星海学校、世纪星初级中学共12所。各区寄宿制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各审批地教体局具体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织,凡申请超出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的民办初中学校,需经各区教体局同意、市教体局审批后才能超出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
根据2021年市教体局审批后的寄宿制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和民办初中学校超出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目录,市城区小学毕业生按个人志愿填写《平顶山市城区寄宿制初中学校招生报名表》,可填报两个志愿,并选择是否同意调剂,由市教体局组织统一录取。第一志愿超过招生计划的,将采取电脑派位等形式随机录取;第一志愿低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第一志愿后,录取第二志愿,仍未完成计划的,可进行志愿调剂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参加公办走读初中学校统一划片招生,仍然具有分配生资格,已被寄宿制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录取到公办走读初中学校。
同一区域内公办寄宿制初中学校招生和民办寄宿制初中学校招生同时进行。对于已被市城区初中学校录取,但逾期不报到的学生,市教体局不再负责统一分配。
问:
请问今年的中招政策有什么变化?
答:
感谢你的提问!与2020年相比,根据河南省招生文件精神,平顶山市中招政策总体呈现出五大变化。
变化一:部分考试科目时间有调整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今年平顶山市中招考试部分科目的考试时间有所调整,需要考生注意。
6月25日上午的语文科目,考试时间由原来的8:30-10:30调整为8:20-10:20,考试时长及分值不变。
6月25日下午的化学科目,考试时间由原来的16:40—17:30调整为16:50—17:40,考试时长及分值不变。
6月26日上午的数学科目,考试时间由原来的8:30-10:10调整为8:20-10:00,考试时长及分值不变。
其他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不变。
变化二:国际班面向本地招生
今年,国际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批次有调整。
从今年起,国际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主要面向本地招生,如面向本地未完成招生计划,可面向其他地市进行补录,但不得转为普通班招生计划。补录学生需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变化三:民办高中优先服务审批地
今年,民办高中招生政策增加“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
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省辖市市区的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范围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
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公民同招”,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高中保持一致。
变化四:中招政策性照顾对象有增有减
今年,中招照顾对象在军人子女考生加分一项,增加“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192号)要求执行。”的表述。
同时,“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子女中考加分政策”今年从省厅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中去除。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奖励加分条件,只取其中高一项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分录取条件,只取其中降分幅度大的一项分值,不累计降分。各类照顾不累计计算,以照顾幅度高的一项为准。
变化五:市直考区、石龙区考区首次设置统招批次正录投档线和征集批次投档线
为有效防止考生志愿过度偏差,保证普通高中教育均衡发展,2021年中招考试市直考区、石龙区考区将设置统招批次正录投档线和征集批次投档线。对统招批次正录投档线、征集批次投档线以上的考生依次投档。统招批次正录投档线和征集批次投档线将在中招考试成绩发布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