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箱:zsb@wust.edu.cn。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举报邮箱:jwjc@wust.edu.cn。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如遇国家、各省(区、市)对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学校将按新规定执行。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各省(区、市)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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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如遇国家、各省(区、市)对招生政策进行调整,学校将按新规定执行。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各省(区、市)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