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和惠济区教育局,郑东新区、经开区教育文化体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航空港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局: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满足社会多元需求,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2021〕103号)精神,结合郑州市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实际,现就有关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
民办初中学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审批地教育局核定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科学制定并申报招生计划。原则上,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学校,确需超出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的,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审批,可面向市区招生。
二、招生对象
民办初中学校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按照核定的招生范围,招收具有郑州市区小学正式学籍或具有郑州市区户籍在外就读、有选择 民办初中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6月17日—6月19日。
(二)报名方法。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及其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入学平台(rxfw.zzedu.net.cn)进行报名。
(三)志愿选择。小学毕业生及其家长根据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范围,自主选择 民办初中学校志愿,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四)信息查看。报名结束后,学生及其家长可在入学平台查看学生本人的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信息。
郑州市区实行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同一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在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同时,实施公办初中学校学位分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四、招生方式
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局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一)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实施全程录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代表、家长代表全程参与,公证部门现场公证。
1.成立工作机构。市教育局统筹指导电脑派位工作,负责委托开发建设市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电脑派位系统,制定派位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落实;各区、各开发区教育局要成立电脑派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电脑派位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领导小组应下设实施组、后勤组、宣传组、安全保密组、投诉信访组等专门工作小组。
(1)实施组:负责完成电脑派位现场的设备安装及检查、数据导入、电脑派位、数据导出、上传公布,确保电脑派位过程平稳顺利。
(2)后勤组:负责电脑派位场地确定、场所布置,保障电脑派位所需设备和物品供应。
(3)宣传组:负责电脑派位全程录像;宣传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接听咨询电话,接待到访家长,答疑解惑。
(4)安全保密组:负责对电脑派位系统和数据按照保密要求保密;负责制定电脑派位工作应急处理细则,进行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应对突发事件,保障现场安全。
(5)投诉信访组:负责有关投诉、举报等事项的处理及争议事项的调解。
2.公布派位学校。6月25日,各区、各开发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参加电脑派位的学校。
3.派位时间。电脑派位时间为6月29日。
4.派位实施。电脑派位实行“三次随机,一次性录取”。即随机产生学生派位号,按派位号大小排列形成闭合链环;随机确定闭合链环录取方向;随机确定闭合链环上录取起始派位号,按照录取方向一次性录取,当场公证并展示派位录取结果。
5.结果公布。电脑派位结果由各区、各开发区教育局于当日通过郑州教育信息网公布,各有关学校也应于当日公布本校电脑派位结果,并通知派位录取的学生和家长。学生及其家长也可登录入学平台查询本人电脑派位结果。已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招生。
(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时间安排、招生纪律要求,办理“注册入学”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填报志愿学生入学;所空余学位,经审批地教育局同意,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录,但不得录取学校审批地行政区域外的学生,不得录取未在市区报名的学生,不得录取已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接收符合条件的小学部毕业生或民办初中学校接收符合其直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直升。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查由民办学校审批地教育局进行,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监督,审查情况向社会公布。直升生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的,在直升生中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已被录取的直升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招生。
五、录取与审批
6月30日至7月1日,招生学校按照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7月2日至7日,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在招生计划内进行补录。
7月8日,民办初中学校上报新生录取名单,经各区、各开发区教育局审批后履行录取手续。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初中学校划片招生,坚持学籍管理“谁录取,谁注册”。
7月9日,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结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开发区教育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完善措施,认真制定各区、各开发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要督促学校制定实施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监督其组织实施,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强化舆论宣传。各区、各开发区教育局要切实重视和加强舆论宣传及政策解读,通过多种渠道正确引导社会公众和学生家长系统了解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政策规定,使其全面知晓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方式和具体要求,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良好氛围。
(三)严守招生纪律。各区、各开发区教育局要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接受全社会监督,充分保障广大家长和学生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各区、各开发区教育局、各民办初中学校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招生秩序。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年收费。
(四)强化监督问责。各区、各开发区教育局要在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期间建立监督巡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置
群众信访接待室,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各区、各开发区还要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