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鹤岗市原农机局院内(新鹤A区)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执行。
(四)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期不到按自动放弃处理。
2、外地考生需携带七天以内核酸检测为阴性报告,鹤岗本地考生需出示绿色健康码。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12小时,体检前一定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饮食清淡,避免摄入含糖量高的食品饮品,避免剧烈运动,勿穿着带有金属的上装。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同时按要求形成手写书面说明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
4、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背面需粘好双面胶)及碳素笔一支。
5、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资格,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按体检医院的体检收费标准交纳体检费,体检费约600元。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编辑短信“序号+姓名+报考单位+同意参加”于6月9日前发送至18404688067进行确认,此信息代表也同意参加体检,无需再发送体检确认。仅参加体检的考生编辑短信“序号+姓名+报考单位+同意参加”于6月9日前发送到15704680828进行确认。
咨询电话:0468-3358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