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希望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特制订本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院名称:白银希望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学院地址:甘肃省白银市银西生态产业园南京路
第三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校
第四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五条学院代码:14772
第六条本章程适用于白银希望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招生。
第七条白银希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学院简介
白银希望职业技术学院是希望教育集团在甘肃省举办的一所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650亩,建筑面积26万平米。学院首批开设大数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电子商务、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5个专业。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学院按照教育部等相关规定,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计划及相关招生规定政策,严格执行学院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协调相关工作。
第九条白银希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按照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招生规定,负责具体方案制定、计划编制、招生宣传、分类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十条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下,负责日常招生工作的执行和落实。
第四章招生类型
学院2021年招生类型:有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和普通高考录取两种形式。
第五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计划性质:国家统招。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第十三条对考生体检要求符合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报考条件,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文化课成绩为主,公平、公正选拔。
第十五条进档考生若报考同一专业志愿,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其他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于中职升学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各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第十八条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第十九条我院首批开设电子商务、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大数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与运营管理5门专业可供学生选报。
第二十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由学院直接向考生发放(邮寄)“新生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要求携带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毕业及就业
第二十二条学生学期满,完成教学方案的全部课程,修满本专业规定的学分,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合格者,准予毕业,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学院进行就业指导,实行学校推荐双向选择与自主择业。
第八章学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学院收费标准将严格按照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1)学费:9800元/年。
(2)住宿费:1400元/年(6人间)。
(3)生源为甘肃籍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家庭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每年减免学费4500元、书本费500元。
第九章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获国家奖学金者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者5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一档4300元/学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23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1000元/年、二等700元/年、三等500元/年。
第二十六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采取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形式给予资助。
第二十七条新生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学年可贷8000元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此章程作废,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白银希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条学院地址:甘肃省白银市银西生态产业园南京路。
第三十一条联系方式:0943-8313555。
第三十二条邮编:73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