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事宜
(一)时间、地点
体能测评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星期五)上午8:00。开考后30分钟仍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逾期不予补测。
地点在九江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九江市濂溪区庐山大道65号,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后方)。
(二)项目、标准
1、人民警察职位体测男子组
2、人民警察职位体测女子组
(三)注意事项
1、人民警察测评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为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为不超过3次。
2、考生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期间,考生要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和各项安全规定,妥善保管好个人携带物品。
3、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书面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体能测试,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计划生育和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四个月以内完成体测,体测合格后进行体检。
4、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入闱体检,体检时间地点见本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二、体检有关事宜
(一)体检时间、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21年6月12日(星期六)7:30
集中地点:九江市文化艺术中心广场(九江市通湖路与兴业大道交叉路口附近),现场抽签决定体检医院,并前往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二)体检项目与标准
一般职位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体检注意事项
1、请考生下载《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体检须知》,仔细阅读并签名。
2、考生须于体检当日7:30之前空腹到达九江市文化艺术中心广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请考生佩戴口罩,做好个人疫情日常防护。
3、每位考生须带好《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准考证》、《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体检须知》、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与面试准考证照片同底)一张及体检费320元(请携带现金)。
4、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5、考生因怀孕的原因,经本人申请(书面申请)并在指定的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体检可暂不进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须提供计划生育和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四个月以内完成相关项目检查。
6、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
三、联系电话:
中共九江市委组织部,0792-8211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