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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南郑州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报名时间6月17日-6月19日 6月29日实行电脑派位

时间:2021-05-31 13:35:00   来源:郑州市教育局     [字体: ]
【#小升初# #2021年河南郑州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报名时间6月17日-6月19日 6月29日实行电脑派位#】©忧考网从郑州市教育局了解到,2021年河南郑州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政策发布,报名时间为6月17日-6月19日,实行网上报名。为方便考生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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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时间和方法定了!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7日至19日,小学毕业生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初中。

  小学毕业生选报一所民办初中

  原则上,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初中学校,确需超出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的,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审批,可面向市区招生。

  今年,民办初中学校招收具有郑州市区小学正式学籍或具有郑州市区户籍在外就读、有选择 民办初中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郑州市区民办初中招生报名时间为6月17日—6月19日,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及其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入学平台(rxfw.zzedu.net.cn)进行报名。根据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范围,学生可以自主选择 民办初中学校志愿,只能选报一所民办初中学校。

  需要提醒的是,郑州市区实行公办、民办初中学校同一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在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的同时,实施公办初中学校学位分配,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各区教育局安排进入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6月29日,电脑派位

  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纳入各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电脑派位由郑州市教育局统筹指导,派位过程实施全程录像,届时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代表、家长代表全程参与,公证部门现场公证。

  根据安排,6月25日,向社会公布参加电脑派位的学校。6月29日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电脑派位实行“三次随机,一次性录取”。即随机产生学生派位号,按派位号大小排列形成闭合链环;随机确定闭合链环录取方向;随机确定闭合链环上录取起始派位号,按照录取方向一次性录取,当场公证并展示派位录取结果。

  电脑派位结果当日通过郑州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通知派位录取的学生和家长。学生及其家长也可登录入学平台查询本人电脑派位结果。

  已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招生。

  未报满,直接录取

  今年,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

  民办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时间安排、招生纪律要求,办理“注册入学”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填报志愿学生入学。

  所空余学位,经审批地教育局同意,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录,但不得录取学校审批地行政区域外的学生,不得录取未在市区报名的学生,不得录取已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

  “直升生”占用招生计划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的规定,九年一贯制的民办学校接收符合条件的小学部学生直升其初中部;民办初中学校接收因历史原因有遗留问题、符合直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据了解,直升生占用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

  各区教育局负责审查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资格,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直升生人数少于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的,应全部注册入学;直升生人数多于其招生计划的,该民办学校不再接收直升生以外的小学毕业生报名,并在直升生中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已被录取的直升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招生。

  重要时间节点一览

  6月30日至7月1日,郑州市区民办初中按照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7月2日至7日,报名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学校,在招生计划内进行补录。

  7月8日,民办初中学校上报新生录取名单,经各区教育局审批后履行录取手续。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初中学校划片招生,坚持学籍管理“谁录取,谁注册”。

  7月9日,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工作结束。

  重申纪律,排查违规行为

  郑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区教育局、各民办初中学校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招生秩序。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年收费。

  同时,强化监督问责。各区教育局要在民办初中学校招生期间建立监督巡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置群众信访接待室,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各区还要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

  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