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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选调生体检须知》,于体检当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1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蓝底或红底),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接受体温测量和“广西健康码”查验,配合做好身份核验、缴交体检费等工作。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分组名单在体检当天公布。
二、体检集中的时间和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21年5月23日上午7:00。
体检集中地点:贵港市图书馆一楼读者报告厅(地址:贵港市民主路198号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西面,可乘坐1路、11路、101路、102路、L1路等公交车到贵港市图书馆站下车)。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中共贵港市委组织部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人选递补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从同一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
(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作不录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中共贵港市委组织部干部规划办联系电话:0775-4563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