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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成绩=百分制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百分制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时,由招录单位认真核实是否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优先录用的情形,详见《报考指南》。
三、请进入体检人员按照《楚雄州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各项工作公告》的相关要求,于2021年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综合成绩通知书、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一张(1寸)到报考岗位所在州级单位及所属县(市)委组织部领取《体检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