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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50%),原则上按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的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面试时,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职位规定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成绩)/3×50%+面试成绩×50%。
(一)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
2.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二)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 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考察人选须填写《2021年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务员政审表》,考察工作人员要对考察人选实事求是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工作由各招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对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和考察政审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以及考察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各市地相关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考部门、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录用派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下发录用通知,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
关于区外公务员报名参加本次笔试的特别提醒:2021年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考录区外公务员报名工作与区内公务员考录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可同时报考区内公务员岗位和区外公务员岗位。区外公务员笔试以此次笔试成绩为准,不再单独组织笔试。区外公务员岗位的具体岗位信息另行公布,考生可先行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统一组织岗位选择工作。请有意向到区外公务员岗位就业的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特别是无区内公务员岗位可报考的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本次笔试,以免错过区外公务员岗位就业机会。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