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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邵阳隆回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时间:2021-05-12 14:17:00   来源:隆回县教育局     [字体: ]
【#教师资格考试# #2021年湖南邵阳隆回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无忧考网从隆回县教育局获悉,2021年湖南邵阳隆回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邵阳市教育局《关于邵阳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为确保我县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向我县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应在隆回县行政区域内,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当参加由所在学校按教育部统一要求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获得由校长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只能使用一次。根据自愿原则,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学段及学科的教师资格。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小学全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人户籍、居住地在隆回县行政区域内,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隆回县教育局(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

  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到隆回县教育局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4)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5)网上申报的时间分别为:

  第一段(春季) 6月11日-6月25日;

  第二段(秋季) 10月11日-10月22日。

  参加第一段网上申报的2021年应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其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具体安排由就读高校按属地原则与相应的认定机构商量后另行通知。

  错过第一段网上申报的2021年应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以后可凭相关的有效材料,按有关要求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申请认定。

  2.现场确认

  (1)向我县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

  第一段(春季) 6月29日-7月1日;

  第二段(秋季) 10月26日-10月28日。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在我县规定时间段内,携带相关材料到隆回县教育局政工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2)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与复印件;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县部队。

  ③一张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彩色白底,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④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⑥隆回县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出具的当年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第一段体检时间:6月28日-6月30日,第二段体检时间:10月25日-10月27日。参检时间原则上为规定时间段的上午8:00—10:00,体检须空腹。

  ⑦《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报系统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格式要求上传)。

  ⑧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国考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校验不通过及系统暂无法校验的其它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专家审查

  隆回县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4.颁发证书

  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证书领取时间请查阅我局在“隆回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三、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我局在“隆回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我县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4.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隆回县教育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