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
地点:商丘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8号楼,地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迎宾大道666号(迎宾路与富商大道交叉口)。
三、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于5月15日上午6:2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验,逾期未到或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考生禁止携带和使用任何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智能手表(手环)等设备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代为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面试相关纪律处理。
(三)考生在面试期间必须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和无关人员接触。面试前,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未经许可,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透漏本人姓名、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面试到达规定时间,考生须停止答题。面试结束后考生离开面试室,到指定休息室休息,离开时不得带走草稿纸等任何资料。
(四)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考生进行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考生须严格遵守本次面试常态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和个人疫情防控措施。考生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因考生个人疫情防控方面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参加面试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在面试过程中,市纪委监委对考生、工作人员、考官等有关人员进行全程监督,如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立即采取现场留置等有关纪律措施,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肃考风考纪,严明工作纪律,营造平等竞争的考试环境,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