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实施政府公共卫生职能的核心专业机构,是城市公共卫生安全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1年度中级岗位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二)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
(三)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四)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与职数
(一)公共卫生医师中级岗位,拟招聘数21。
(二)公共卫生检验与检测中级岗位,拟招聘数5。
(三)公共卫生业务管理中级岗位,拟招聘数1。
(四)放射技术中级岗位,拟招聘数1。
(五)信息标准建设与管理中级岗位,拟招聘数1。
(六)应用支持与安全管理中级岗位,拟招聘数1。
(七)数据整合与应用中级岗位,拟招聘数2。
三、招聘对象与岗位职责
(一)公共卫生医师中级岗位
1.岗位职责
消毒与感染控制,杀虫药械应用与评价;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疾病及疫苗接种效果监测与评价;慢性非传染病与伤害防治所;放射、环境、营养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青少年健康问题与相关因素监测与干预;公共场所项目卫生学评价与检测,日用化学品的日常检测评价,健康相关产品领域检测评价及风险评估;负责出生死因登记业务的实施管理及开展数据监测的应用;其他公共卫生医师所需承担的职责。
2.招聘对象
具有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营养与食品卫生、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专业及其他能承担相应岗位职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公共卫生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中级卫生类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且受聘于相应卫生中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共卫生检验与检测中级岗位
1.岗位职责
生物样本库日常管理和体系建设;实验室质量控制标准项目管理;结核病病原学检测;实物质控样制备技术支持;实施生物样本采集、检验并协助审核并开展医学检验研究工作等。
2.招聘对象
具有医学检验、卫生检验、微生物学、病原生物学、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及其他能承担相应岗位职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中级卫生类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且受聘于相应卫生中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公共卫生业务管理中级岗位
1.岗位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社会服务合同管理,参与社会服务信息平台的建设,参与机构规范化管理及社会服务业务协调与管理等工作。
2.招聘对象
具有卫生事业研究专业及其他能承担相应岗位职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中级卫生管理类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且受聘于相应卫生管理中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放射技术中级岗位
1.岗位职责
开展医学影像检查以及参与特定人群健康管理相关工作。
2.招聘对象
具有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及其他能承担相应岗位职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医学影像技师资格证书,取得中级卫生类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且受聘于相应卫生中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通过环保辐射安全考核的人员优先考虑。
(五)信息标准建设与管理中级岗位
1.岗位职责
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相关信息标准和规范的研制、应用和管理,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相关信息标准和规范的推广应用;参与疾病预防控制相关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管理。
2.招聘对象
具有信息管理等相关专业及其他能承担相应岗位职责
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中级计算机或信息管理类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且受聘于相应计算机或信息管理中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应用支持与安全管理中级岗位
1.岗位职责
承担应用信息系统基于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的统一接入技术支持、安全运维和应急保障,承担网络安全管理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工作。
2.招聘对象
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中级计算机或信息管理类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且受聘于相应计算机或信息管理中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七)数据整合与应用中级岗位
1.岗位职责
承担数据资源管理中心的管理和日常运维,承担数据资源中心的数据入库与管理;组织实施数据标化、清洗、入库和质控,开展数据分析应用相关研究。
2.招聘对象
具有数据分析应用等相关专业及其他能承担相应岗位职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中级计算机或信息管理类相关专业技术资格,且受聘于相应计算机或信息管理中级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投递简历的方式,请应聘人员登录中心网站的招聘系统(//116.236.221.9:4430/pages/login.html)进行网上注册,根据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并上传应聘表及相关资料,其他方式投递简历均视为无效,并且恕不接待来电来访。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起至2021年6月9日截止。
(二)资格审查
我中心根据收到的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以邮件形式发出的面试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对象将不另行通知,相关应聘材料不予退回。
(三)笔试与面试
收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参加中心组织的综合测评及面试。综合测评和面试的内容主要为与岗位有关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技能以及综合素质等。根据笔试情况和面试表现综合评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选拔合适人才。
(四)体格检查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1:1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中心统一组织参加体检。
(五)组织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六)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或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经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上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核准备案后再行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并影响聘用的,将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上海市卫生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1-62758710-3206
监督电话:021-62758710-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