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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一批次山东泰安东平县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时间:2021-05-07 13:38:00   来源:东平县人民政府     [字体: ]
【#教师资格考试# #2021年第一批次山东泰安东平县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忧考网从东平县人民政府获悉,2021年第一批次山东泰安东平县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2021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证书现已办理完毕,请在东平县提交认定审核材料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到东平县政务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领取。

  注:

  1.领取时间:2021年5月6日—5月8日

  (上午8:00—11:40下午14:30—18:10)

  2.本人不能亲自领取的,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

  请考生相互转告,以免延误。

  咨询电话:0538—2092790

  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5月6日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教师资格是国家对准备进入教师队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的人员的基本要求;教师资格制度规定了从事教师职业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后,只有具备教师资格(持有国家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人,才能被聘任或任命担任教师工作。教师资格作为一种法定的国家资格一经取得,即在全国范围内不受地域、时间限制,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随意撤销。

  取得教师资格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学校和机构任教;中职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只能在中专、技校、职高或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职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使用假资格证者,一经查出,五年内不得申报。

  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可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地级教育主管部门可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各区、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可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