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资格复核途径及时限要求
面试资格复核采取在线复核方式,具体要求请查阅福建省考试录用网《关于福建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在线复查的通知》。请进入资格复核的考生及时与招录机关联系确认,最迟于5月8日(周六)17:30前完成资料上传工作。
因考生自行放弃或其他原因递补进行面试资格复核的考生,由招录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核有关证明材料
1.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报考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其中,考生属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应提交《关于同意在职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福建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证明》;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应提交《关于同意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参加福建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须在体检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报考职位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交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以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交政治面貌证明和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四、其他事项
1.进入资格复查的考生若无故未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2.考生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存在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录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凡属《福建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4.职位招考的民族条件设置为“少数民族”的,不必办理加分手续。在审核过程中,如考生无法认定为少数民族的,取消面试资格。
5.进入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由考生本人直接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放弃声明,注明个人基本情况、报考岗位及成绩排名、放弃原因等信息,落款必须由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考生须及时告知有关招录机关(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招考职位条件表),并将放弃声明扫描件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传到“其他材料”位置。
6.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批准后,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7.面试时间初定为5月15日至19日,具体面试场次安排、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将于5月13日前在宁德市人社局网站和“宁德组工”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进入面试资格复核的考生及时关注、查询有关信息,注意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个人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请务必及时、主动将新的联系方式告知招录机关,或与宁德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联系电话:0593-2870935,传真:0593-288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