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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儋州市公务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时间:2021-04-30 09:24:00   来源:儋州市人民政府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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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因提供材料不全、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招录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向招录单位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及报名信息表;一时不能提供原件的,可先传真后寄原件。

  二、复审时间

  2021年5月6日-5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三、复审地点

  中共儋州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新市委大楼十八楼1805房)。

  四、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海南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准考证。

  (二)身份证。

  (三)职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查询认证结果;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出具学校的证明)。

  (四)职位有海南省及市县户籍(含海南省及市县生源)要求的,提供户口本。

  (五)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六)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除提供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七)定向生和委培生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八)报考限定定向岗位的在军队服役满5年(含)以上的海南省户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九)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咨询电话:0898-23327983